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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世界一般人每日最常運用的交通工具應該是汽車,不論是公共汽車或私人小客車,汽車體積較火車小而輕巧,又不須鋪設鐵路軌道,只要有尚可行走的道路便能行駛,所以是最為普及的交通工具。是誰讓沒有馬匹拉動靠著機器使車子能行走呢?首先讓笨重的蒸汽機帶動輪子能夠在地面上移動的人是法國人尼可拉斯庫紐(Cugnot Nicholas),1769年他製造了一輛三輪車,前端有巨大的銅製鍋爐,因為幾乎沒有剎車裝置,很難駕馭,而且沒有散熱器,所以每15分鐘要加一次水,在巴黎文森森林公園試車時,第一次測試就撞到城牆牆壁。他沒有氣餒,第二輛在拐彎翻倒前,載四個人前進了十五分鐘。後因法國大革命發生,實驗未能再多加進行。今日此部車子尚存在巴黎國立工藝學校博物館內,雖然它和今日使用汽油或柴油等為燃料的汽車不同,但它是第一輛「氣車」,不是「汽車」喔!尼可拉斯庫紐發明蒸汽車後,啟發了其他人也來研發蒸汽車,在英國有了較實用的突破,如首先製作蒸汽火車的理查特里維西克(Trevithick Richard)1803年曾研發蒸氣汽車,所以在1830年代英國已有定期載運旅客的蒸汽汽車。如1831年丹斯利用葛尼所製造的六輪蒸汽車可載20人行走,韓考克的蒸汽車時速可達25公里,最快的一輛叫「自動機器」的蒸汽車時速更可達32公里。沒想到蒸汽車的出現,引起馬車業者抗議,1865年英國國會頒布極受批評的「紅旗法」,內容規定:「凡在道路上行駛蒸汽機(即蒸氣汽車),需三人駕駛,一人操縱方向盤,一人當司爐,一人搖著紅旗(夜間用紅燈)跑在車前60公尺處,以便警告大眾汽車將至。汽車行進速度,市區時速不得超過3.2公里,郊外不得超過6.4公里。」此法施行後,在1878年曾修改一次,全面廢止則到汽車問世後的1896年。蒸氣汽車笨重不便,所以科技發明家利用液體燃料做動力發明了「內燃機」來代替「蒸汽機」,今日的汽車才真正成為實用的交通工具。內燃機的發明經過許多人的努力,如1858年義大利人巴善蒂和馬提武奇完成使用煤氣的內燃機設計。1860年法國里奧也發明內燃機,於1863年裝載於馬車上試行成功。許多發明家都在努力,但真正實用的汽油引擎,一般以1883年德國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獲得專利才算成功。由奧圖蘭欽公司辭職,具有研究創新精神的戴姆勒在康瑟達設計研究所,經過爆炸等許多失敗,終於創造出高性能獲德意志帝國專利第28022號的「戴姆勒引擎」,1885年將此引擎裝置在木製二輪車上,製成歷史上第一部實用的汽油機車,取得專利,由其長子保羅駕駛,在德國司徒加市近郊試行了3公里,時速12公里。因此,雖然很多發明家都有創造,現今一般還是以戴姆勒為汽油引擎極汽油汽車之父。就在戴姆勒獲得成功時,距離康瑟達只有100公里遠的曼漢鎮,卡爾朋馳(Karl Benz)(一般也稱為卡爾賓士)也在做創新研究,於1886年取得德意志帝國專利第37435號,設計出一輛底盤是鋼管的三輪汽車,每小時可行15公里,稱為專利馬達汽車,並正式公開銷售此種新型汽車。傳說朋馳夫人十分支持她研究創造,曾因警察會管制,朋馳不便試車,非常苦惱,結果夫人不加思索的把車開出來,不顧眾人的驚異眼光試行一圈回來,非常積極。因四輪車的操作原理十分複雜,所以戴姆勒做二輪車,朋馳是三輪車,雖然都還不是今日的四輪汽車,但一般將朋馳與戴姆勒並列為汽油汽車之父。汽車發明設計有了開端,再經過許多發明家的努力研發創造,才終於成為今日的汽車,所以,有耕耘,才有收穫啊!十九世紀末,人類不斷追求交通工具的突破,所以在戴姆勒與朋馳之後,法國人潘哈德於1891年發展出前置引擎,獲得所有汽車製造者的接受,紛紛仿效。1894年他又在引擎上加蓋,也加裝離合器和齒輪變速器。1894年有了方向盤,1895年米其林兄弟首先在汽車上裝置氣壓胎,1898年雷諾發明驅動軸取代鏈條,1900年有了散熱器,不斷有新的發明改進,汽車就不停的進步。各國許多公司在製造汽車,哪一家的汽車性能最好、最可靠呢?因此,1894年在法國舉行了歷史上第一次「無馬汽車」賽車比賽。此次比賽由法國報紙編輯吉法德發起,由巴黎到盧昂共127公里,有13輛車參加比賽,最後由駕駛技術最優異的戴狄恩獲得勝利,不過他抵達終點的時速只有18.6公里,實在有點慢,不過別忘了,那是在110年前的賽車喔!當時道路不佳,且動物不少,賽車常造成不幸死亡事件,但是從此賽車成為人類追求冒險刺激的一項重要比賽。另外一提,當時汽車價錢很昂貴,不是貴族富豪是買不起的,但是道路卻高低不平、塵土飛楊,而且還沒有擋風玻璃或雨棚車頂等設備,開車要準備護目鏡、防水雨衣等,可一點都不舒服呢!到了二十世紀初年,汽車仍然是貴族式的新鮮交通工具,一般人對汽車連想都不敢想,但此時在美國有一個人,他獨具慧眼,有一個與眾不同的想法,就是製造更便宜的汽車,讓人人買得起。此人是誰?他便是「汽車大王」亨利福特(Henry Ford)。福特出生美國,其父是愛爾蘭人,移民到美國後務農維生,福特不想當農夫,寧願當學徒學習技術,1896年成功地製造了汽油引擎汽車,1899年自己組織了一家公司,以「信用和便宜」為口號,於1908年推出「T型汽車」,採用現代化大量生產的方式製造,起初每部車生產時間約14小時,售價美金850元,到1913年,不用1小時生產一部車,1925年用美金250元就可以買一輛汽車了。福特的遠見,使T型車在1908到1927年間售出1500萬輛,超越全美汽車總數一半以上,「汽車大王」之名真不是蓋的!而汽車也因此真正成為人類最常運用的交通工具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汽車工業扮演重要角色,各國的汽車商都投入為自己的國家生產軍用的車輛,如卡車、裝甲車、坦克等,使一般汽車工業發展略為停滯,但戰後,各公司將戰爭時的技術改良運用到汽車工業上,所以世界各國的汽車製造更加進步。經歷第二次大戰後到今日,為了改善人類的日常交通生活,近五、六十年來汽車以演變出太多種形式,有大型的公共汽車,也有跑車、警車、各種工具車、越野車、休旅車、貨櫃車…,汽車相關的道路和設施規劃也日益進步,四通八達的公路網,讓汽車成為一般生活不可或缺的最重要交通工具,提供了人類日常生活交通的需要,也實現了人類擴大生活空間的夢想。汽車自19世紀末年發明至今,百餘年來不斷改良,更舒適、更安全、更多元,但追求速度的極致,一直是人類的夢想,所以不斷有人企圖締造汽車速度的「世界第一」,如1922年即有人時速達於200公里以上,不久後就又有人不斷突破紀錄,1964年「青鳥」汽車創下每小時690.9公里,成為最快的汽車。1983年,噴射式汽車「衝刺2號」創下1019.25公里的世界最快速度紀錄,它不使用輪胎,而是用鋁質車輪,以免爆胎,而且也不是用汽油當燃料的,它其實比較像噴射機。不過,一般國家的普通道路或高速公路均設有時速限制,是不容許人們隨便賽車的,因為遵守交通規則是安全最好的保障。汽車為人類日常生活帶來許多的便利,但是全世界數以億計的汽車,卻對世界造成了許多的問題,如每日令人煩惱的交通阻塞,耗費時間,而停車問題也令人抓狂。更嚴重的是以汽油燃燒為動力來源,排出廢氣污染環境,嚴重影響全球生態環境。最後,雖然許多汽車的安全防護設備已加強,但還是有許多人為了追求快感,或是因酒醉駕駛或不專心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引起不幸的傷亡,汽車的方便也帶來了慘痛代價。所以,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可不是隨便說說而已喔!最後,汽車的研發還是要再求進步,未來的汽車要能更安全、舒適、環保,因為永續的經營概念,才能讓人類享有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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