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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

Q1: 什麼是創用CC?

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是一種針對受著作權保護之作品所設計的公眾授權模式。任何人在著作權人所設定的授權條件下,都可以自由使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不用另外取得授權。

一、創用CC授權有四個核心授權要素,分別是:

1、姓名標示(Attribution)

利用人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其為利用人(或利用人使用該著作的方式)背書。

利用人必須標示創作者的名稱(或筆名)、著作名稱、出處或網址、原有的授權方式。「指定的方式」是指若授權人或作者另有指定方式,例如僅要求標示贊助機構,則必須依其指定方式標示之。

利用人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暗示授權人為利用人或利用人使用的方式背書。這是因為創用CC是對不特定人授權,為避免其他人誤認利用人和著作人有特殊的信賴、合作關係,所以利用人不得作此暗示。

舉例而言,麻省理工學院開放式課程的教材都是採取創用CC授權,其他的教育機構縱然使用其教材,也不能藉此暗示與麻省理工學院有合作關係。

2、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

利用人不得為商業性目的而使用著作。
利用人不得以主要為獲取商業利益或私人金錢報酬的方式,來利用著作。與他人無償交換著作,例如數位檔案交換分享的行為,不是商業性利用。

3、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s)

利用人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原著作。
利用人不能改作授權人的作品。改作的常見形式有翻譯、編曲、編劇、改編小說、改編電影、錄音、節略、濃縮等。如果著作是音樂作曲或錄音時,將樂曲與動態影像作同步結合的行為,構成此處的改作。

4、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

利用人改作自原著作的衍生作品,必須採用和原著作相同或類似的創用CC授權條款。

例如:原著作採用「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利用人改作授權人之著作後的作品,也要採取同樣的創用CC授權條款,亦即「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條款。

如果不是衍生著作,而是重製、散布原著作,無論有無「相同方式分享」的要求,都不能任意更改原著作的創用CC授權。

二、前面四種核心要素,可以組合而成下面六種主要的授權條款,這些條款的共通點是都要求「姓名標示」,並且允許非商業性的重製:

1、姓名標示
2、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3、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4、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5、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6、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相關圖示及更詳細的資訊請參考:
中研院台灣創用CC計畫
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Q2: 選擇創用CC授權方式分享著作前,該注意哪些事項?

1、有權利者始能宣告:

只有對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才可以將著作以創用CC授權釋出,否則即是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為。請勿任意將其他人的創作宣告創用CC釋出。

2、與所有人分享:

創用CC是對不特定公眾的授權契約,因此不能有地域、身份的限制。一旦採用創用CC授權,世界上的每一個人都在著作人的授權範圍。

其次,另外附加創用CC授權所無之限制的授權方式,也不能宣稱使用創用CC授權。

3、保留部份權利:

超過授權條件的使用,例如「非商業性」、「禁止改作」,並不在著作人的授權範圍,如要取得授權,利用人需要另外聯絡著作權人。

4、不可以事後撤銷:

為了保障利用人的對著作利用的信賴,著作權人不可以事後撤銷所採用的創用CC授權條款。創用CC授權條款的效力直到該作品的著作權期間屆滿為止。

5、利用人合理使用的自由不受影響:

違反授權條件的使用,若構成法律上的「合理使用」,利用人的自由不會因為著作權人的條件設定而受到影響。

例如著作權人雖然設定「禁止改作」的授權條件,但若個案的利用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的規定,利用人仍可改作。

Q3: 如何將我的作品以創用CC授權釋出?

若您樂於「分享」您的創作,歡迎其他人自由轉載、轉貼和利用,您就適合採用創用CC授權釋出您的作品。

您只要在著作上宣告您想採用的創用CC授權條款,例如在適當的位置標示本著作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3.0版台灣的文字或的圖案 ,您的著作便已經採用創用CC授權。相關標示方式如下:

一、圖案與文字標示

1、建議用於:實體出版品。

如紙本的書籍、光碟等或個別文件、影音等檔案。

2、標示位置:

通常是版權頁,或文件、影片檔的開頭或結尾。無固定限制,但以清楚、顯而易見為原則。

3、標示內容:

建議同時標示圖案和文字,以利使用者能夠一望即知。

文字標示應標明以下四點:創用CC、授權條款、版次、司法管轄地區。

例如: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版台灣

4、排除引用他人作品的部分

您於自己的創作中有引用他人的作品,引用的部分並不在您創用CC授權的範圍內,因此您必須將「引用的部分」排除在CC宣告範圍外,建議於引用部分逐一註明出處,並於上述宣告文字中加上以下文字:
「本著作/簡報/檔案『除另有註明外』,採用創用CC XXX條款授權釋出」

二、授權精靈
1、建議用於:網頁或個人部落格。
2、網址:http://creativecommons.tw/choose-license
3、操作完授權精靈後,會產生一段數位標籤,您只要將該數位標籤貼到網頁的html原始碼,即完成授權

三、注意事項
1、您必須是作品的著作權利人,或經過權利人的同意,才可以將著作以創用CC授權。

2、創用CC並非著作權保護標章。若您樂於「分享」您的創用,歡迎公眾於授權條件內自由轉載、轉貼和利用,才適合採用創用CC授權釋出作品。

3、您採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範圍必須盡量明確,若您的著作引用他人的作品,必須註明該作品不在您創用CC授權的著作範圍。

Q4: 我是作者,採用創用CC授權的常見疑問(一)

一、哪些著作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

基本上,只要是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就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因此舉凡圖片、文章、照片、影像、音樂、教案都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

但如果您的著作是電腦程式,我們不建議採用創用CC,您可以採用特別針對電腦程式設計的開放性授權,例如GNU GPL。


二、我應該選擇哪一種的創用CC授權條款?

您應該視自己的需要,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創用CC授權條款。各種條款適合的對象如下:

1、姓名標示:

希望以最少限制讓著作快速散播的著作人。您可以保有應得的聲譽,利用人也得以在最少限制的情況下,利用您的作品,包括商業性使用與改作。

2、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希望保留著作商業利用權利的著作人;允許改作,但改作後衍生著作,也要採取同樣的創用CC授權。您除了保有應得的聲譽外,也可以保留對著作的商業性利用,但您允許他人改作您的作品

3、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希望他人改作自原著作的衍生著作,也可以採用同樣授權,擴大文化共有資源的著作人。您除了保有應得的聲譽外,也可以確保改作自您作品的創作,採取和您一樣的創用CC授權條款。此種授權條款並不禁止改作與商業性利用。

4、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您可以保有應得的聲譽,如果他人想要藉由重製您的著作營利,必須另外經過您的同意。

5、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希望保留商業利用的權利、以及對著作改作的同意有需要的著作人。
除了應得的聲譽外,您仍然保留授權商業使用以及改作的權利,因此利用人若將該著作用於商業性用途,或想改作原著作,必須另外取得授權。

6、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您除了保有應得的聲譽,改作您著作的行為必須要經過您的同意,但商業化的利用不在此限。


附帶一提,如果您的著作是與教學相關的內容,因為教師常會需要依照個別的教學情況來修改與調整內容,為了達到教師社群可以彼此分享的目的,我們比較不建議採用含有「禁止改作」的創用CC授權條款。

如果您想要採用「禁止改作」的原因是擔心他人剽竊您的作品,您並不需要有此顧慮。因為所有的創用CC授權條款都有「姓名標示」的要求,利用人改作您的作品後,都必須標示其作品是根據您的著作改作,不可以只以自己的名義發表,而不提及您的貢獻。當然,最後還是由您視自己的需要來決定


三、實體的出版品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嗎?

可以,創用CC授權並不限於網路上已數位化的素材,實體的出版品,不論是書本、印刷品、唱片都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

實體的出版品若要採用創用CC授權,通常是將授權的資訊放置在一般「版權宣告」的位置。如您需要創用CC印刷圖檔與相關說明文字,請至中研院台灣創用CC網站下載。
http://creativecommons.tw/explore


四、我要徵選教案,想要規定參加比賽的作品必須採用創用CC授權,我要如何撰寫比賽辦法或授權書?

您可以參考本網站「常見問答-創用CC-參考資料」中契約範本中的說明與範例。


五、我想要採用創用CC授權,但我可以另外附加對象、地域、時間的授權範圍的限制嗎?

不行,創用CC授權是對全世界不特定人的開放式授權,授權時間則是直到著作的著作權保護期間終止為止,因此妳不能宣稱您的著作採用創用CC授權,但卻又對授權的對象、地域、時間加以限制。

簡言之,附有對象、時間、地域限制的授權條款,即使有類似「非商業性」、「禁止改作」、「姓名標示」的授權條件,也不是創用CC授權。

錯誤範例:
本檔案採用創用CC XXXX條款授權釋出,僅限台灣地區使用/僅限台北市師生利用/僅供教育使用/若欲轉載,請先來信告知


六、發現由有趣的文章和照片,可以把這些著作以創用CC授權釋出,和人分享嗎?

不行,如果您不是這些著作的著作權人,擅自將其以創用CC授權釋出,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創用CC授權的前提是「有權利者始可宣告」,如果不是著作權人,並不能擅自把他人的著作,以創用CC授權釋出。

非著作權人逕自把他人作品以創用CC授權釋出,是侵害他人著作權的行為,有可能會有民刑事責任。

Q5: 我是作者,採用創用CC授權的常見疑問(二)

七、將別人的著作修改、整合後的創作,能否以創用CC授權釋出?

不一定,如果經您修改、整合後的著作,已符合著作權「原創性」的要求,即可以創用CC授權釋出。

舉例而言:
1、若經您修改和整合後的內容,已經與原本的內容有相當差距,此時您即成為該創作的著作權人,自然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

2、不過,若只是稍微修改文字、或刪減內容,而與原本內容相當雷同,而仍屬別人的著作,您並不能對其宣告創用CC授權。

必須注意的是,即使修改與整合後的內容已經構成新的著作,您的利用行為若未在原著作人的授權範圍內,且未符合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您的創作行為本身就會侵害到原著作人的著作權。


八、我的著作有引用別人的作品,仍然可以採用創用CC授權嗎?

可以,但您應該清楚標示您引用作品的出處和原本的授權方式,避免他人誤以為這些作品是由您所創作,而在您宣告的創用CC授權的範圍。

舉例而言,若您所創作的教材或教案,其中仍存在完整的他人作品(例如大段引用他人的文章、播放他人創作的音樂、或放置他人創作的圖片等等),您應該標明這些內容的原作者與出處。並於您自己著作的創用CC宣告中加上:

「本影片/著作/簡報/檔案『除另有註明外』,採用創用CC XXX條款授權釋出」


九、採用創用CC授權會不會影響我主張自己作品的著作權?

不會,因為利用人必須在「您願意授權的範圍」之內利用著作,若超過此一授權範圍,雙方的授權關係自始即不成立,一切仍完全依照著作權法原有的規定處理。

舉例而言,若您的著作採用含有「非商業性」的創用CC授權條款,但您發現有人用於營利的商業使用,此時你仍然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十、著作採用創用CC後,可以將原本的授權條件撤銷嗎?

不行,特定的創用CC授權條件是不能夠撤回的,因此即使您事後改為「所有權利保留」,您原本已選擇的創用CC授權條款仍具有效力。

即使您「改用」另一種限制條件較多的創用CC授權方式,原有的創用CC授權仍然有效,不會因此被撤銷。

舉例而言,若您的著作一開始採用「姓名標示」的創用CC授權,而後變更為「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的創用CC授權,此時您的著作將同時存在兩者授權方式,前者並不會因為後者的使用,而被撤銷。

創用CC授權之所以不允許著作人事後撤銷其授權,是因為如果著作人可以事後任意撤回原本的約定,眾多已經將著作用於製作教材、投影片、或作為教學使用的利用人,都會受到影響。為了避免利用人無所適從,而破壞法律關係的安定性,著作人不能事後任意撤回原先的創用CC授權條款。

如果您不太清楚自己的需求,擔心後來才發現一開始選擇的創用CC授權條款,並不符合自己的需要,我們建議您可以選擇較為嚴格的創用CC授權條款來選擇,等到您確定更為寬鬆的授權條款才符合您的需要時,再改用較為寬鬆的條款。


十一、採用創用CC會不會影響到我對著作的其他授權行為,例如未來與出版社簽訂商業出版契約?

不會,採用創用CC後您對著作仍享有著作權,因此您仍有權利對著作為其他的授權與移轉行為,這當然包括與出版商簽訂商業的出版契約。


十二、著作一旦採用創用CC,還有可能可以從中獲利嗎?

可以,從著作中獲利的商業模式有非常多類型,不一定要採用「保留所有權利」的方式來控制著作才能獲利,事實上,創用CC反而可以作為幫助您建立商業模式的工具。

首先,創用CC提供了「非商業性」的授權條件,透過選擇包含此授權條件的創用CC授權條款,您對著作的商業利用仍保有所有權利,您可以藉此保留商業出版的可能,並且避免同業的競爭。

其次,創用CC清楚易懂的授權模式,將比一般的「所有權利保留」或繁瑣的個別授權約定,更有利於您的著作的流通,而若您想要此作為著作的廣告以增加實體書籍、光碟的銷售,或者打算藉由對著作的利用人提供其他服務或物品來營利,創用CC授權其實是相當適合您的授權方式。

Q6: 我想使用創用CC授權的素材,利用CC素材的常見疑問

一、創用CC授權的著作可以作何種使用?

一般而言,只要是採用創用CC授權的內容,如果您有遵守「姓名標示」的要求,就可以作「非商業性」的重製、引用、與轉載,而無需再取得原著作人的同意。許多人在轉載創用CC授權的著作前,仍會告知原作者,這是基於禮貌上的考量,法律上並非必要,因為「非商業性」的轉載本來就在著作人所宣告的創用CC授權的範圍之內。

有些採用創用CC授權的內容也可以用於商業性利用,只要該著作採用的創用CC授權條款沒有包含「非商業性」的授權條件,此時,您對著作的商業利用也不需要取得原著作人的同意。

對於並未設定「禁止改作」授權條件的著作,您則可以自由地改作,而無須再經過著作人的同意。

含有「相同方式分享」的授權條款,則是允許您改作,但改作後的著作必須以「相同方式分享」,亦即採用與原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的方式,和其他人分享。


二、如何判斷著作是採用創用CC授權的內容?

一般而言,如果著作有標示創用CC授權的文字或圖案,該著作即採用創用CC授權,例如:該著作標有「本著作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3.0版台灣」的文字,或者標有CC授權條款的圖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網站、部落格或教學文件採用創用CC授權時,其中的部份內容可能不在創用CC授權的範圍:例如部落格或教案本身雖然採用創用CC授權,但其中的圖片、影像若是引用自其他人的作品,而非創用CC授權人自己的創作,此時您若要單獨使用該照片,則需視該照片原本的作者的授權而定。


三、利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會有法律風險嗎?

相當低,比起缺乏授權說明、或者保留所有的著作權的著作(常見的形式是 © All Rights Reserved),利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是相對安全的。這是因為創用CC是採用著作人自願分享的模式,而且利用人也可以事先知悉著作人的意願而調整其利用行為,因此雙方後來發生法律糾紛的機會較低。

但是,因為創用CC授權是一種對不特定公眾的無償分享,為了避免讓授權人負擔過重的責任,授權人並不保證利用人的利用著作行為不會侵害到其他人的權利,因此仍無法完全免除法律風險。


四、採用創用CC授權的著作是否都經過認證?

創用CC不是一種認證制度的標章,而是由著作權人依其意願與需要,自由選擇是否要使用的授權模式。因此,創用CC組織並不保證採用創用CC授權的人,都有適當的權利作此宣告。

五、網路的內容時常變動,我要如何證明我從網路下載的著作是採用特定的創用CC授權條款?

我們建議您可以透過ImageStamper這個公正第三人的網站服務,來保存您所使用的著作上網頁的授權資訊,避免事後因為授權資訊變動或網站連結失效,而難以證明該著作是採用創用CC授權。此外,若您在當時並未保存授權資訊,您不妨可以利用Internet Archive的回溯功能,查看著作的來源網址在過去特定日期時的內容。


六、利用著作的行為未符合著作的創用CC授權條件時,例如我想要改作一張圖片,但授權條件卻有「禁止改作」時,我該怎麼辦?

利用行為若超出原本著作權人的創用CC授權範圍內,此時您可以另外取得授權,但若您選擇不取得授權,您的利用仍有可能構成著作權法上的「合理使用」,而受法律保護。未經原著作人同意的商業性利用行為與改作行為,仍然有可能構成「合理使用」,著作權人的創用CC授權宣告並不會影響法律上的「合理使用」所賦予您的自由。


七、我可以對有「禁止改作」授權條件的創用CC著作,予以刪減、編輯、修改嗎?

不一定,這需視您的利用情況而定。刪減、編輯、修改的行為如果更動的幅度不大,可能根本不構成「改作」,而仍是著作權法上的「重製」,因此仍在著作人的授權範圍內。舉例而言,更改錯字、調整排版、更動圖片大小,通常不足已產生另一個「新著作」,因此仍是「重製」,在原著作人的創用CC授權範圍之內。

相反地,若刪減、編輯、修改的行為已構成「創作」,與原著作有所不同,而不能被認定為同一個著作,此時即構成「改作」。舉例而言,將原著作翻譯、編曲、改寫、更動圖片的人物、配色,融合兩個教案的內容,一般而言可能已構成「改作」,此時此種刪減、編輯、修改的行為即不在原著作人的創用CC授權範圍。

必須特別注意,為了避免判斷上的疑義,在著作是音樂作曲或錄音時,將樂曲與動態影像作同步結合的行為,創用CC授權的法律條款已特別約定該動態影像是原著作的「衍生著作」。簡言之,如果音樂有「禁止改作」的宣告,無論您是擷取一部或全部,著作權人並沒有授權您將其製作為影片的背景音樂。

另外,若是將未經修改的著作與其他著作彙編的行為,雖然此等「編輯」行為的創作,屬於著作權法上的衍生著作,但並不在於創用CC授權條款約定的「改作」的範圍內,因此並不受「禁止改作」的限制。

提醒您,若您的改作行為構成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著作人「禁止改作」的授權宣告並不會影響法律賦予您的自由。


八、可以利用「非商業性」授權條件的創用CC素材製作教案,參加有獎金的教案比賽嗎?

如果主辦單位是教育部、或各縣市的教育局、且並非一旦參加即可獲得金錢報酬而是得名後始有獎金的教案比賽,一般而言,應符合「非商業性」的要求。但是,如果得獎後的作品要平面出版營利,銷售價格並非僅限於書籍印製、配銷的工本費,此時即不符「非商業性」的要求。

附帶一提的是,創用CC授權人歡迎他人利用其著作,但是冒名、剽竊其著作來參加比賽的行為,並不在創用CC的授權範圍之內。


九、如何找到著作人,取得原有創用CC授權範圍以外的授權?創用CC諮詢中心有提供這樣的服務嗎?

很抱歉,我們並不提供這樣的服務,您可以嘗試透過著作所在網站的聯絡信箱、或其出版商、音樂公司、以及著作權仲介團體取得授權。提醒您未經授權的利用仍然可能構成合理使用,因此即使您的利用,不在著作權人的創用CC的授權內,只要符合法律上的「合理使用」的規定,您仍然有使用的自由。

Q7: 教學常見的著作權問題有哪些?

一、任何著作都受著作權的保護嗎?

一般而言,部落格上的文章或者網路上的相片、圖片都是受著作權保護的,但有些「著作」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例如:
1.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2.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3.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詳見著作權法第九條)

其中「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僅限國家考試、基測的試題,至於學校老師以及補習班自行撰寫者,仍是受著作權保護。

此外,著作必須是人類的精神創作才會受到保護,因此翻譯軟體的翻譯結果,除非經過人為的修改,也不受著作權保護。


二、古人創作的散文、詩詞、樂曲、古地圖是否不受著作權保護,而可自由利用?

這需視這些著作是否超過著作權的保護時間而定。著作權的保護期間並非永久,因此若創作者已經「作古」很久,即成為公共資產,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是作者死後五十年,著作權才會消滅。因此,蘇東坡的詩詞固然因為蘇東坡作古已久,而不受著作權的保護,但近代的創作者,例如逝世於1954年楊喚所創作的「夏夜」,自2004年起也不再受著作權保護。

有些著作因為不知道創作者是誰,例如一些台灣的古地圖,因此沒有辦法精確計算著作權保護的終止時間,但大略來說19世紀以前的著作應該可以推估都已不受著作權保護,至於日治時期以及民國初年的創作,可能還有部份創作受著作權保護。


三、沒有取得著作人的同意而利用其著作,是否就會侵害著作權?

並非如此,即使沒有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而利用其著作,仍有可能構成合理使用,而為法律所保障之自由。合理使用的認定,依照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要考量利用目的(商業性或教育性)、著作的性質、利用部分在整個著作所佔比例及利用結果對著作市場價值的影響。

需注意的是,單一的標準皆無法決定利用行為是否構成合理使用,法院必需綜合考量上述的四個因素。因此出於教育目的而利用他人著作,雖然較容易構成合理使用,但在考量其他因素後,例如利用行為會影響出版商的收益時,仍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合理使用。


四、掃描課本圖片來製作數位教材並上傳到網路,是否違反著作權?

若無另外向出版商取得課本中圖片的授權,有可能違反著作權法。課本的圖片通常係由出版社所有,任意掃瞄其中的圖片來利用,除非構成合理使用,都會侵害其著作權。除非已取得出版社之授權,製作數位教材時,如無必要,不建議使用課本中的圖片。


五、未取得著作人的同意,而擷取卡通主題曲作為教案的背景音樂,是否違反著作權?

不一定,教案中使用卡通配樂有可能構成合理使用,但仍要依實際利用情況判斷。如果只擷取三分之一的旋律,或是教師已將音樂片段加以編輯、混音,或是所採用的音樂市面上無專輯發售或絕版而不會影響其銷售,這樣的利用行為較可能構成合理使用,但實際的判定仍須由法官依據體利用情況加以認定。


六、未取得著作人的授權,而使用網路上的圖片來製作數位教材會違反著作權嗎?

不一定,因為利用行為有可能構成合理使用。不過建議您不妨盡量利用已採取創
用CC授權的圖片,這些圖片都已事先由著作人開放性地向公眾分享,只要利用行為符合授權條件,您就可以安心使用,避免合理使用在個案認定上的不確定性。


七、不利用出版商就課文內容提供的語音檔案而自行錄製課文的語音檔,是否還會侵害著作權?

可能會。出版商如果對該課文有著作權,而教師自行依課文內容逐字發音,並錄製課程語音檔,且予以散佈或公開傳輸,若無取得授權,除非個案的情形構成「合理使用」,否則會侵害出版商就課文享有的著作權。


八、借用別人教案中的概念,例如金銀島闖關遊戲,是否會侵害到別人的著作權?

不會。著作權僅保護著作的表達方式,不保護其中的概念。因此縱然是同樣概念的金銀島闖關遊戲,只要是作者自己的創作,而且文字的表達方式不同,即不會侵害到別人的著作權。


九、如果在網頁中提供其他網頁的超連結,是否有侵害其他網頁的著作權?

不會。單純提供其他網頁的文字超連結,並不會侵害該網頁的著作權。但如果該網頁也有侵害到別人的著作權,且提供連結的人也明知該網頁有違反著作權法,就有可能會被論為侵害公開傳輸權的共犯或幫助犯


十、利用合法購買的軟體(例如非常好色、微軟office等)中提供的圖片以及海報樣式,還會侵害著作權嗎?

有可能。如果利用行為在授權範圍之外,即使是合法購買的軟體,仍會侵害著作權。合法軟體的購買者,僅取得著作人的特定授權,只有在這些授權範圍之內利用該軟體,才不會違反著作權法。例如該軟體聲明只授權購買者個人使用,購買者卻從事商業性的大量利用,這樣就是逾越授權範圍,仍然侵害著作權。
通常軟體對其所附的圖片以及海報樣式等著作的授權範圍可以在各個軟體中的「說明」中的「使用者授權合約」找到。


十一、使用合法購買的市售圖庫光碟所製作的教材是否可以加以出版?

這需視廠商對其著作的授權範圍而定,所以務必注意授權範圍的約定。一般而言,若是非營利的使用,例如放在網路上作為教學分享之用,通常都會在原本的授權範圍。

至於若要作商業性的出版,需視授權條件而定。舉例而言,若光碟圖庫的授權條件如下:「產品內所收錄內容,經合法管道購買,並辦妥授權登入後,僅限於登錄個人或法人機關或公司行號享有使用印刷廣告多媒體等商業與非商業性質應用」,則符合其條件的商業出版行為自然沒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


十二、我可以將其他網站的後設資料導入欲架設的網站嗎?這些後設資料是否可以自由利用?

後設資料若不受著作權保護,即可自由利用。通常而言,系統平台自動產生的後設資料,例如日期、時間、瀏覽人數、分類標準等,以及上傳者自行鍵入的簡短的基本資料,例如姓名、任職學校、關鍵字,都不受著作權保護。

但是,若後設資料中有使用者或網站管理者自行撰寫,而有一定長度的文字,例如對於教案的詳細描述和摘要,這些內容就受著作權保護。受著作權保護的後設資料,若符合「合理使用」或者取得作者的授權,即可利用網站平台的後設資料。

若有使用者填寫的部份,而未來有可能對後設資料作進一步的利用,例如將後設資料轉入另外的平台,最好能夠就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在使用者加入網站平台會員時,和使用者簽訂授權的條款,避免事後的困擾。


十三、製作數位教材時如利用到別人的著作,而欲取得其授權時,授權契約要如何訂定?

建議至少要向著作人取得重製權以及公開傳輸權,否則無法上傳到網路;如果需要修改別人的著作,則需要取得改作權;另外,如果有需要以光碟或紙本等實體的方式傳播,則需要取得散佈權。

訂定契約時,最好能夠使用著作權法上的法定用語,例如上述所稱的公開傳輸權、重製權、改作權等,而不要使用模糊而且多義的用語,例如「利用」,以免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