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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十六拜土地公
web 初二十六拜土地公
張昀浚/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古時候的每個月初一、十五,商人都會約定地點作交易,於是就逐漸形成了「市集」,在交易完成之後的第二天,就是初二、十六,為慶祝交易成功,便會宴請家人和工人,但是在吃飯之前會先祭拜土地公,感謝土地公保佑他們有豐盛的農作物或家禽,使他們有物可「易」,也感謝土地公保佑使他們交易順利,換得自己所需的民生用品。「頭牙」是指每年第一次祭拜土地公的日子,也就是農曆二月二日,因為正月初二,正當農曆過年期間,所有神明都要回到天廷,所以土地公不在人間,而正月十六時,與上元節(元宵節)僅相隔一天,所以將每年第一次做牙定在二月二日,也就是「頭牙」,而十二月十六日則是最後一次做牙,就稱為「尾牙」。虔誠的人們在每個月的初一、十五或初二、十六固定會祭拜土地公,另外每年有兩次更盛大的祭祀活動,一個為農曆的二月二日,這一天除了是商人們做頭牙之外,也是土地公的誕辰日;另一個是八月十五日,是土地公得道升天的日子。二月二日是春祭,祈求土地公保祐農作物生長順利;八月十五是秋祭,秋天收成之後,感謝土地公的保佑豐收,也就是所謂「春祈秋報」。這兩天,家家戶戶都會宰雞殺鴨,準備豐盛的祭品虔誠祭拜,也會在土地公廟前的演平安戲,又稱為 「土地公戲」。「安土地公金」就是在二月二日祭拜土地公祈福時,農人會以竹枝夾著金紙(土地公金),插在田中,祈求豐收。到了八月十五日會重複,以感謝土地公庇佑農作物豐收。「安土地公金」也稱為「安土地公拐杖」,民間流傳土地公是白髮蒼蒼的老伯伯,行動比較為不靈活,人們就以竹枝或蘆葦枝夾土地公金插在田地上,當作土地公的拐杖,而土地公金,則是作為答謝土地公之「禮數」。另一種說法認為「安土地公金」是土地公看管的標記,表示這塊田是土地公的管轄區域,就如同俗諺所說:「土地靈,虎豹不入境」,兇猛的野獸、妖魔鬼怪等,看到土地公金不敢隨便入侵,農作物自然可以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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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節日習俗
web 節日習俗
范桂榕/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臘八節與盂蘭盆節原是佛教節日,後來成為中國民俗節日之一。農曆十二月初八,相傳?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成道的日子,因此,佛教徒稱這一天為「佛成道日」,俗稱「臘八節」。從先秦起,臘日即被視為年節,但當時沒有固定在十二月初八,到了南北朝,隨著佛教影響擴大,才開始固定在十二月初八。每逢臘八節必喝臘八粥,不但有益身體,分送親友臘八粥也有分送祝福之意。農曆七月十五日是「盂蘭盆節」,民間稱為「中元普渡」,這一天要舉行超渡儀式。「盂蘭盆節」原是源自「目蓮救母」的故事,宋代以後,「盂蘭盆節」的重點已經不在供佛上,而是轉移到佈施、超度亡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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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基隆港興築與中元祭典的擴張
web 基隆港興築與中元祭典的擴張
林佩欣/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日治時期,基隆地區因工商發達,也連帶地刺激了宗教大事─中元祭典的擴大。基隆工商業的發達,與煤礦的開採和基隆港的築港帶來的龐大商機和人口遷入有關。日治之前,基隆為一漁村發展遲緩,日人領臺初期人口僅為7000多人,但基隆港進行築港工事後,加上市區改正的實施,伴隨著港市發展人口遂逐年增加,1905年人口增加一倍為14000人,尤其是煤礦和水產業更加發達後,因為貿易的增長人口也跟著激增。當時商業活動可分為兩大類:一為外貨批發商,多為日人所經營;一為貨品零售商,多由臺人經營,產業則以工、礦和水產業為主,以工業的產值最高,漁業和煤礦則是基隆的兩大特色產業。日治時期商業團體之所以與宗教密切結合,原因之一當然是因為景氣佳,有錢資助宗教活動,藉著參與之便,不僅可以打響商家知名度,還可藉機宣傳商品。另一方面,有人氣就會聚集買氣,趁著宗教活動時的人潮,順便發筆小財,這也是日治時期基隆的中元祭典如此蓬勃興盛之故。當時基隆地區參加中元祭典陣頭遊行的隊伍,除了傳統的寺廟子弟陣出團,或主普、贊普外,市區各商號也會盛情參與,不僅會在陣頭、鏽旗或行頭上極盡奢靡,還有廣告宣傳,跟各種噱頭,主辦單位有時為求祭典豐富有趣,甚至會舉辦陣頭比賽,讓參加者更加瘋狂投入陣頭競賽。如《臺灣日日新報》上所報導,負責陣頭的爐主要出陣之前,都會事先向各郊行團體鼓吹贊助,希望能夠錦上添花更勝以往,從報導中也可以看到參家陣頭的商家,有東瀛郊及本島人運送店團、水產仲賣團、商船組、郵船組、市場魚菜商等,利用藝棚長閣及新鮮有趣之廣告想出奇致勝。參加宗教慶典的另一個目的,當然是可以藉機打廣告,宣傳自己的產品,例如,臺北麥酒會社即裝飾自動車三台參加遶境,沿途灑一千張麥酒引換卷(啤酒兌換卷),每張可兌換麥酒(啤酒)一瓶,除了助興之外,還可以宣傳自家的產品。在當時,日人對於臺灣人對民間賽會之極度鋪張奢靡,往往不以為然,在許多場合都宣導迎神賽會的節約或儉樸,且因中元普渡有礙衛生,消耗鉅費,常有廢止中元普渡,或是力勸各主普及柱首節省爐費的言論,只是對於臺人來說似乎效果不大。甚至1921年由臺灣知識份子創立的臺灣文化協會,因標榜「謀臺灣文化向上」,而對臺灣傳統宗教活動和迎神賽會大加批評,認為那是迷信的產物,認為因神明祭典而大加鋪張,是奢侈浪費的行為,且拜拜時供奉的祭品,因烈日高度曝曬而衛生堪慮,但都無法影響臺灣人對迎神賽會、祭典普渡的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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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古埃及人的服飾
web 古埃及人的服飾
陳文珊/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國小1年級~國中9年級
古埃及人的衣料主要是從尼羅河畔旁生長的亞麻紡織而成,一般男性用一條布圍繞腰和臀部,貴族則是穿著打褶的圍裙,象徵太陽的光輝,婦女則穿緊身長袍。 古埃及人喜愛打扮,會用脂粉盒裡的眼圈墨化妝,喜歡用藍色和黑色,不論男女身上配戴項鍊、手鐲、胸飾等裝飾品。富人們一定戴假髮,在祭典時穿上最美麗的服飾,法老會載象徵權力的假鬚。在法老的墓室中還發現涼鞋,木乃伊必須穿上涼鞋,以確定重生的時候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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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最早傳入中國的基督教-景教
web 最早傳入中國的基督教-景教
林淑鈴/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景教創始人為聶斯脫里(Nestorius 西元380-451年),他認為聖母瑪利亞只是生育耶穌肉體,而非授予耶穌的神性,反對將她作為神膜拜。428年,聶里脫里出任君士坦丁堡大主教,引起亞歷山大城主教奚利爾(Cyrillus)猛烈抨擊,聶氏被革除主教職務,其教派亦被定為異端。5世紀末,聶派教徒遷往波斯,後來傳入中國,即景教。明朝天啟五年(1625年),西安掘出一塊巨型石碑,正面寫著「大秦景教流行中國碑並頌」,關於景教在中國的早期歷史,大多以此為證。據石碑所載,唐貞觀九年(635年),大秦國(應指波斯,而非羅馬)有大德阿羅本帶來經書到長安,由名相房玄齡迎接,獲唐太宗李世民接見。到唐高宗年間,阿羅本被奉為鎮國大法主,景教依附政治,得以傳佈。公元845年(唐會昌5年),爆發會昌法難,同時波及其他外來宗教。景教與祅教及摩尼教號稱「三夷寺」,當時信徒計約3000人,在會昌後均告式微。13世紀元代統一中國,景教徒和天主教徒在中國恢復活動,當時統稱為也里可溫教。但信奉者多為色目人、蒙古人,漢人少有信奉者。元滅亡後,景教和天主教逐漸在中國消失。至新航路發現,天主教的海外傳教事業隨之發展,耶穌會、道明會、方濟會等相繼赴中國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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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英國國教派
web 英國國教派
黃立儀/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當馬丁路德的思想與著作陸續傳入英國時,吸引了不少支持者,但英國的貴族及教會都反對新教,英國政府因而採取嚴厲的反新教措施,將路德的學說斥為異端,禁止新教言論的散佈,逮捕倡導新教的改革人士,當時的國王亨利八世甚至還親筆寫了一篇「七大聖典衛護論」(Defense of the Seven Sacraments)以反駁馬丁路德,並且為了表示忠於教宗,還特別包裝以金色封面,派遣特使呈獻給教宗李奧十世,李奧十世封贈亨利八世為「信仰衛護者」(Defense of the Faith)。不久之後,亨利八世卻因為婚姻問題而與羅馬教廷決裂。原來亨利八世的哥哥亞瑟(Arthur)娶了西班牙公主凱薩琳(Catherine)為妃,不到半年,亞瑟去世,為了延續與西班牙王室聯姻的機會,便將凱薩琳改配給亨利八世。凱薩琳比亨利八世大六歲,兩人所生的子女多數夭折,只有瑪麗(Mary)一人存活,加上凱薩琳已難再生育,於是亨利八世想起了舊約聖經中所言︰「人若娶兄弟之妻不能生子」,認為自己應是違背天意而遭天譴。此時,亨利八世迷戀上凱薩琳身邊年輕貌美的侍女安妮寶琳(Anne Boleyn),深得亨利八世喜愛。亨利八世於1527年向教宗提出離婚要求,以年幼被迫與寡嫂成婚為由,請求當時的教宗克力門七(Clement Ⅶ)批准其離婚案。面對此案,克力門七世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若批准了離婚案,則勢必為教廷埋下後患,因為凱薩琳是西班牙兼神聖羅帝國皇帝查理五世的姑母,而且查理五世的軍力控制了羅馬等地;若不批准離婚案,則又得罪了亨利八世,克力門七世只得採取拖延戰術,壓下此案不批。亨利八世對教宗的拖延感到不耐煩,在國會的支持下,遂自任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成功結束他與凱薩琳的婚姻關係。亨利八世雖然脫離了羅馬教會的控制,但英國國教派仍保有舊教的教會組織、教義解釋、禮拜儀式等。直到1547年,亨利八世病逝,年僅九歲的愛德華六世(Edward Ⅵ,1537-1553)即位。因為輔政大臣傾向新教,坎特伯里大主教克蘭姆(Thomas Crammer)在1548年寫成「公共祈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一書,並經國會通過,下令全國的教堂一體遵行。政府積極的清查教堂的財產,同時焚毀與天主教相關的著作或是祭品,甚至禁止望彌撒,使得舊教在英國反而成為異端。西元1553年,愛德華六世病逝,其姊瑪麗繼承王位。瑪麗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在新教信仰者當政的時期,她的信仰讓她飽受苦難。1554年,她下令全國恢復天主教信仰,規定新教及其他教派均屬非法,不得活動與散發出版品。但英國國內的新教勢力並未因此衰微,瑪麗王后甚至聽聞新教徒正策劃叛變,為了貫徹天主教信仰,大開殺戒,前述的大主教克蘭姆也是殉道者之一,受迫害的新教徒因此稱她為「血腥瑪麗」(Bloody Mary),這段迫害時期並不長,她在1558年病逝,由亨利八世與安妮寶琳的女兒伊莉莎白一世即位。 羅馬教廷因為伊莉莎白一世的身世而拒絕承認她合法的英王地位,伊莉莎白一世決定恢復新教,使得英國教會再次脫離羅馬教宗而獨立,確立英王是英國國教派的領袖,並且修訂「公共祈禱書」,通令全國各教會採行。西元1563年,制定「三十九信條」(Thirty nine Articles),作為全英國國教派遵守的教規,奠定了英國國教派的教禮、教義之基礎。伊莉莎白一世不僅打壓了天主教徒,也不能容忍新教的極端派—清教徒(Puritans)的批評,這些清教徒後來便遠走北美洲,開闢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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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6
台灣銀行的成立
web 台灣銀行的成立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日本領有台灣之初,大藏大臣松方正義即云:「既取得台灣,應以利用厚生的原則開拓之,先設置授與紙幣之發行的特殊之銀行;以便幫助新領土之財政,並謀經濟之發達。」但是由於台灣局勢未穩,所以並未立即創立此融通工商業及公共事業之資金;二、開發台灣富源;三、擴展營業範圍至南中國地區及南洋諸島,以為其商業貿易之金融調和機關;四、疏通台灣金融,使不受高利貸之苦,使台經濟獨立;五、勸誘日本人至台投資;六、整理幣制。然而,由於規定需要五百萬圓以上資本額方能設立,在日本政府沒有出資計畫的輔助下,未能即刻達成集資的要求。加上甲午戰後日本內閣更換頻繁,戰後經濟情況不佳,復以台灣仍有「土匪」騷亂、社會不安,所以拖延兩年多才正式設立。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三月二日,開始施行由日本第十三屆帝國會議通過之〈台灣銀行補助法〉,在日本政府承購台銀股份,以及多種優惠條件支持下。同年六月,台灣銀行正式成立。種銀行;而是由日本內地之「大阪中立銀行」、「日本中央銀行」來台設立辦事處、分行,以處理金融相關業務。由於業務不佳,未能達成吸收台灣資金的目的,復以台灣貨幣紊亂,阻礙對新領土的經營、統治及吸引日本工商業投資等目標的實現,乃轉而計畫設立具有台灣「中央銀行」性質的「台灣銀行」。1897年(明治三十年、光緒二十三年)日本政府第十屆帝國會議通過「台灣銀行法」,其中規定台灣銀行的業務範圍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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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首版「新台幣」
web 首版「新台幣」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6月16日,台灣省政府宣佈實行幣制改革,發行「新台幣」,將此前發行的台幣稱為「舊台幣」,以舊台幣四萬圓兌換新台幣壹圓的比率進行更換。首批新台幣發行的面值為壹圓、伍圓、拾圓及壹百圓,並有壹分、伍分、壹角、伍角四種輔幣卷。主要圖案為「台灣島」、「台灣銀行總行」、「孫中山先生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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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幣制整頓過渡階段的貨幣措施
web 幣制整頓過渡階段的貨幣措施
陳炯智/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明治維新有成之後,日本國內為配合國際貨幣體系,改採金本位制;乃定於1897年(明治三十年、光緒二十三年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其〈貨幣法〉,為配合其〈貨幣法〉的施行,遂於同年九月二十一日再度舉行貨幣會議,經參酌臺灣的實際情形,乃決定其改革臺灣幣制的基本方針:「〈貨幣法〉之施行於臺灣,不以明文規定;臺灣之主要通貨,以鑿印之一圓銀幣充之,並按時價(即金銀比價)核算,使用於島內之一般公私交易上;原來允許使用於繳納租稅等公課之外國銀幣與私人鑿印粗銀,今後禁止使用。」日人在臺灣實施「流通銀塊的金本位制」,固屬一項精心的設計,雖然尚未能將臺灣所流通的貨幣,立即完全納入日本的貨幣體制內,但是,其欲藉此而增強日本貨幣在臺灣的流通勢力,以逐漸驅逐與取代原先所流通的雜亂貨幣。由於殖民政府未能積極收換新幣,於民間使用上又未能禁絕使用舊幣,所以造成鑿印銀幣運行效果不佳的情況。最後不得不停止銀幣鑿印,改為所有銀幣均按「時價」無限制流通。日本的鑿印及未鑿印銀幣都按「時價」流通時,舊有的各種貨幣亦都繼續在民間使用,且仍有外國銀幣、乃至粗銀輸入。等到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光緒二十九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總督府即以法令規定,對進口粗銀課稅百分之五,並禁止「歹錢」(私鑄之劣質銅幣)輸入,自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繼至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光緒三十年)三月二十四日,更規定「折合日本貨幣(按係指其金幣而言)達三圓以上之外國輔幣(按此當包括清鑄銅錢在內),禁止輸入。」自同年六月一日起實施。此兩項規定,是日人採漸進方針,對臺灣進行進一步幣制改革的準備行動。另外,1899年(明治三十二年、光緒二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臺灣銀行正式成立,並發行「銀?」,並對於之後臺灣幣制整頓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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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
荷蘭的黃金時期
web 荷蘭的黃金時期
葉信亨/師大歷史文化學習網內容團隊全齡適用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大本營設立在巴達維亞(印尼),主要目的在於經營東亞地區,以擴張殖民地為手段,獲取商業貿易利益、資源和傳教為主要的二大目的。東印度公司成立的一百多年間,剛好見證了荷蘭的黃金時期,它在1799年解散,也正好是荷蘭黃金時代的尾聲。而這段時期,因為歐洲各強國的殖民地與貿易範圍的迅速擴張,引領了資本主義的逐漸盛行,許多中產階級和商業新貴開始出現,讓各國本身的經濟、社會體制開始產生巨大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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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