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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視覺障礙者經常需要他人的協助,「人導法」便是一種明眼人可採用的友善引導方式。首先是「問」,主動詢問對方是否需要協助。其次是「拍」,若視障者表示需要引導,可用手背輕觸其手背,引導時視障者會將手搭在你手肘上。部分視障者可能習慣搭肩,這時也可進一步詢問其偏好。「引」則是指明眼人行進時應走在視障者前方半步至一步,讓其略落後,方便跟隨。最後是「報」,在引導途中,若前方有障礙物、路面高低差等狀況,應事先說明,甚至可引導對方用手觸摸障礙物邊緣,以便安全通過。這些步驟有助於建立尊重與同理的互動,打造更友善的共融環境。
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4.0 國際
領域:社會領域-社會
學習階段:國小3-4年級(二)
學習內容:Aa-Ⅱ-2 不同群體(可包括年齡、性別、族群、階層、職業、區域或身心特質等)應受到理解、尊重與保護,並避免偏見。
Ac-Ⅱ-1 兒童在生活中擁有許多權利(可包括生存權、學習權、表意權、隱私權、身體自主權及不受歧視的權利等)與責任(可包括遵守規範、尊重他人或維護公共利益等)。
學習表現:2b-Ⅱ-1 體認人們對生活事物與環境有不同的感受,並加以尊重。
2c-Ⅱ-2 澄清及珍視自己的角色與權利,並具備責任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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