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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導階層與新觀念之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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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導階層與新觀念之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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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學校斷髮風氣漸興,加以1910年之際,中國因受革命的影響而興起剪辮之風,韓國併入日本後,韓人亦爭相爭斷結髮。影響所及,臺灣遂有組織性斷髮運動之勃興。1911年初,《臺灣日日新報》記者謝汝詮與大稻埕區長黃玉階發起「斷髮不改裝會」,定期實施集體斷髮,以辮髮不合時宜、不衛生、不便且有礙於同化,亟須剪除,惟為免購買洋服增加經濟負擔,故可暫不改裝。其後為期一年有餘,各地區街庄長、臺人教師等公職人員及紳商名流紛紛響應,並倡組「斷髮會」,訂定會規,除鼓勵會員個別斷髮外,亦定期舉行集體斷髮大會,每次參加人數由百餘人至四百餘人。部分舊士紳或狃於舊習,或將辮髮視作民族認同的依據,組織「保髮會」、「守髮誼」等團體以抗斷髮,但影響力十分有限。同時,放足運動出現由婦女自組的「解纏會」,作法較過去積極,由主要幹部、保正、醫生等逐家調查,經醫生鑑定可放足者即登記為「解纏會」會員,約定限期放足,但此時各地作法寬嚴不一。1914年,各地進而有「風俗改良會」之成立,倡導變革舊俗,於是再度掀起放足斷髮熱潮。翌年四月,總督府趁勢利用,通令各廳長將禁止纏足及解纏事項附加在保甲規約中,正式利用保甲制度全面推動放足斷髮運動。在警察監督下,區長、保正、甲長、壯丁團員等逐戶實查未斷未解人數,限期實施斷髮解纏,或舉辦集體斷髮放足大會、慶祝會或紀念會,以鼓動風潮和掀起高潮,並以是年6月17日為最後期限。為達徹底放足斷髮之目的,總督府進而於6月17日鼓勵各廳紳商名流組織「風俗改良會」,以促使放足斷髮更收速效,作為「始政二十周年紀念事業」之一。放足斷髮普及之結果,使女子得以天足從事生產,造成人力資源增加,有助於經濟發展。其次,帶來崇尚新潮的易服改裝風氣,衣服鞋帽漸改易歐美或日本樣式,因此新服飾、鞋帽業代之而興。此外,審美觀念亦漸改變,婚姻擇偶漸不再以足之大小為取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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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
20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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