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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六年,因復辟事件消滅,皖系軍閥段祺瑞不肯恢復國會,組織護法軍政府,南北分裂的局面正式展開;孫中山在護法運動期間,對五權憲法再度鼓吹。民國十年孫中山在演講時說明「五權憲法」,也就是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的概念;民國十三年又在廣州公布「建國大綱」,正式將五權憲法的概念融入,提出建立「五權政府」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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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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