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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2月,西醫余雲岫等人借中央衛生委員會議之機,提出了著名的「廢止舊醫案」,其中又分為甲乙丙三項,其中乙項為「禁止舊醫學校」。同年4月29日,國民政府教育部命令中醫學校今後改稱「傳習所」,此項傳習所不在學制系統之內,無庸呈報教育機關立案,等於否定了中醫設校在國家教育體制內的合法性。這次由政府最高教育與衛生機關公開壓制中醫教育的舉動,給民國時期的中醫辦學增添極大的困難。中醫界一方面以辦學形式進行抗爭,把興辦教育作為自救的途徑;另一方面更加深入地進行醫學教育理論與實踐的探索,從而豐富、充實了近代中醫學校教育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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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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