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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辛亥革命,各省推派代表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在政府制度設計與基本精神方面,為參考美國聯邦制度和三權憲法的總統制,各省派遣參議員代表三人組成參議院,每省一票以選舉方式產生總統,總統為軍事統帥、官制官規的制訂者,對參議院議決事件也有覆議權,基本上為總統制的設計。1912年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 3月南京臨時參政院制訂臨時約法,取代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採取三權憲法的原則,粗具備近代國家憲法的規模,包括了總綱、民權條款、以及法院的專章;另外為了抑制袁世凱的野心,在政府體制上改採內閣制,增加對總統的行政號令,國務總理、國務員(總理及各部總長)有副署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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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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