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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4月,首屆國會在肅殺的政治氛圍下,組成「憲法起草委員會」。7月10日,該委員會決以天壇為會所,展開制憲。委員會中以國民黨籍者居多數,數度拒絕與袁協商。國民黨討袁(二次革命)失敗後,國會選袁為大總統。10月10日袁世凱正式就任,袁隨即向國會提出增修臨時約法案,希望能擴大總統權力,國會認為憲法草案已將完成,予以拒絕。10月31日,「憲法草案」完成。此草案與臨時約法相較,草案增加總統權力,仍保留責任內閣制,國務總理的任命,須經眾議院同意,國務員贊襄大總統,並向眾議院負責。袁世凱則致電各省大員,斥責國民黨把持憲法起草委員會,草案侵奪政府權力,如同國會專制。1913年11月4日,袁以叛亂(二次革命)罪名下令解散國民黨,取消國民黨籍議員資格,導致國會因法定人數不足而無法開會,憲法草案無形撤銷,時距袁世凱正式當選總統不到一個月。部分殘存國會議員向熊希齡內閣提出質問,熊希齡答稱國會現已無權提出質問。《臨時約法》並無授予總統有解散國會權。1914年1月10日,袁世凱違法下令停止所有國會議員職務,首屆國會被非法解散,各省議會亦先後遭到同一命運,曾與袁世凱合作的進步黨議員下場亦同。輿論不滿於袁,批評共和國之無國會,自中華民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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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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