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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11月,清廷宣布提前三年召開國會時,聲明將先成立內閣。1911年5月8日,載澧攝政下的清廷,為敷衍立憲派,頒佈《內閣官制》和《內閣辦事暫行章程》,設立責任內閣,任命奕劻為總理大臣。但內閣大臣十三人中,滿人有八人,漢族官員僅四人。八位滿族閣員中,皇族又占五位。與過去各部尚書滿漢各半慣例相比,漢族官員人數大減。時人遂稱此內閣為「皇族內閣」。同時,立憲派人士以諮議局聯合會名義請督察院代奏,指「以皇族組織內閣,不合君主立憲國公例,請另簡大員,組織內閣」竟遭清廷申斥。武昌起事爆發後,由於各省紛紛響應,清廷被迫起用袁世凱對付革命派。袁則提出明年召開國會,組織責任內閣等要求。清廷尚未同意,到10月29日,山西宣佈獨立,同日駐紮北京以東灤州的新軍二十鎮統制張紹曾、協統藍天蔚更發出電奏,提出年內召開國會、組織責任內閣,皇族不得擔任國務大臣、憲法由國會起草、皇帝不得加以修正或否認等十二條要求。清廷在軍事威脅下,被迫於11日8日取消皇族內閣。11日,任命袁世凱為總理大臣。袁入京組閣,掌握了清廷軍政大權,不久袁世凱與南京的民國臨時政府妥協,逼清帝退位,以換取民國臨時大總統的大位。1912年2月12日,清帝溥儀宣佈退位。清末的君主立憲運動失敗,清廷亦告傾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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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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