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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3月,消基會完成基金會版的消費者保護草案,並將草案寄給全體立法委員。消基會的版本與內政部送行政院審議的草案最大不同在於消基會的版本是邀集專家學者共同研擬訂出,對於強制法規意味的細部規範、有關法條定義及主管機關與廠商的義務、責任提出了一些較具體的規定。同時消基會也動員輿論力量希望能早日完成立法。消基會發起「為消費者保護法催生」簽名運動。工商界團體針對消保法草案涉及消費者保護團體訴訟權、產品無過失責任、懲罰性賠償金、政府設置消費者保護官等重要條文表示反對,使得法案遲遲無法通過。八十年代末,消基會與工總、商總等團體進行協商與辯論,1994年消保法正式立法通過。1994年7月,行政院依據消保法第40條規定,成立官方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負責綜合協調及監督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達到保護消費者之責任。消保會成立宗旨在於,消費者保護基本政策及措施之研擬與審議、消費者保護計畫之研擬、修訂及執行成果檢討、消費者保護方案之審議及其執行之推動、聯繫與考核、國內外消費者保護趨勢及其與經濟社會建設有關問題之研究、各部會局屬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及措施之協調事項等。柴松林教授於1934年出生於中國遼北。畢業於台東師範專科學校和政治大學,留學法國獲得巴黎國立高等研究院經濟社會學博士。在政治大學任教數十年,專精統計學、經濟學和社會學。其一生在台灣爭取社會公益與提倡人權,敦促政府重視消費者和弱勢團體的權益,並啟蒙國內環保意識。1980年創立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隨後在1986年成立新環境基金會,此後並成立亞洲最大的智能不足兒童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第一社會服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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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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