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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福州船政局建造的船艦日多,同治十年(1871),清廷批准了閩浙總督英桂、福建水師提督李成謀等人草擬的〈輪船出洋訓練章程〉十二條、〈輪船營規〉三十二條。〈訓練章程〉、〈營規〉皆為仿效西方海軍條例,參以中國水師營制而制訂的。清廷批准〈訓練章程〉、〈營規〉,也象徵著中國近代第一支海軍──福建海軍正式成立。至光緒五年(1876),福建海軍已有軍艦11艘。包括「揚武」輕巡洋艦,「福星」、「伏波」、「濟安」、「藝新」、「飛雲」、「振威」、「福勝」、「建勝」等砲艦,以及「永保」、「琛航」兩運輸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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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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