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丁日昌擬議海洋水師章程
同治十三年(1874),日本因「牡丹社事件」入侵台灣,引起清廷震驚,也加強了清朝官員的海防問題的重視。江蘇巡撫丁日昌提出《海洋水師章程》六條,主張設立北洋(直隸山東)、東洋(江蘇浙江)、南洋(福建廣東)三洋提督,建立三支水師。船艦除了砲艇之外,更需要鐵甲巨艦。一旦建立了三洋海軍,則可將舊式水師全部裁撤,將舊式水師經費用作海軍經費。並在沿海廣設砲台,以配合艦隊作戰。三支艦隊半年會哨(集中演練)一次,並各自設置造船廠、槍砲廠等生產單位。丁日昌提出建議後,光緒元年(1875),清廷以直隸總督李鴻章督辦北洋海防事宜。以兩江總督沈葆楨督辦南洋海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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