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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刑名幕友在清末新政推動後,面臨被時代及新制度淘汰的命運。但在實際政治的運作上,幕友則是真正的執行者,因而出現很多奇怪的現象,即被裁撤的幕友胥吏又再度回原衙門任職,而新幕職單位則經常任非其人。因此,如何讓幕友轉化任職於新官僚體系中,以維持政府的運作,乃成為當時官制改革的重要一環。沈家本、袁世凱與梁啟超則是讓刑名幕友在清末民初得以經由考試,轉換軌道成為行政官員、檢察官、律師乃至於法官的關鍵人物。沈家本認為全面淘汰刑幕,在欠缺法政人才的清末,勢必讓中國司法運作停頓。因此他在修訂律例時,同意讓刑幕可以經過考試成為科長、科員、檢察官與法官(推事)。袁世凱於直隸總督任內,曾開辦幕僚學堂,調訓各級機構幕友,提升幕友與官員的學養。民初袁世凱執政後,所制訂的公務員、司法人員考試法案中,都讓刑名幕友有參與考試的資格。一度在民初擔任司法總長的梁啟超,認為中國欠缺法政人才,可讓有司法實務經驗的刑幕,參加司法官的甄選。因此,清末刑幕得以在民初轉換軌道,而非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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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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