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
:::

讓土地能夠發揮最大效用,其所栽種農作物種類或品種實具關鍵性。日治之初,總督府積極展開臺灣的綠色革命,目的是在於促進稻米增產,以支應日本國內需求。1922年蓬萊米培植成功,在總督府強制推廣下,蓬萊米單位面積產量較在來米高出20%,價格亦較在來米高5%~10%。較種植甘蔗有利,大多運銷日本。 由於蓬萊米具商品作物之性格,造成1920年代中期臺灣農業生產和對外貿易結構產生改變。原本是以蔗糖單一經濟作物為中心的生產、貿易結構,轉變為以米與糖兩大經濟作物為中心的生產、貿易結構。1901年著名農業學者新渡戶稻造提出「臺灣糖業改良意見書」,主張以「蔗作農業生產過程」改進和「製糖工業過程」的近代化,作為臺灣糖業改革兩大目標。 總督府接受上述建議,於1902年公佈「糖業獎勵規則」,設立臨時臺灣糖務局,推行大規模科學的糖業獎勵政策與措施。首先,培植外國種優良蔗苗,引進夏威夷玫瑰竹種,無償供給蔗農。大力推廣之下。短短十年,玫瑰竹種占權台95%;其次,實施無償供給肥料或補助肥料費,補助開墾、修築灌溉排水工程費用,無償提供官有地,以及補貼購買農具,和模範蔗園耕作資金等獎勵措施。 甘蔗面積產量增加,達於極盛。日本總督府進行臺灣的土地改革後,又引進技術發展農業,為臺灣的經濟發展奠定基礎。
資訊

素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2010-06-08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