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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代,部份人士提出台灣獨立主張,其中最受注目,且提出較周延的台獨理論的是1964年彭明敏、謝聰敏、魏廷朝的。彭明敏生於1923年,曾留學於日本、加拿大及法國,學成回台任教於台灣大學政治系,1957年升教授,是戰後台大最年輕的教授,其後擔任政治系系主任及聯合國中華民國代表團顧問,1963年當選第一屆十大傑出青年。身為國際法權威的他,有感於台灣社會若不改弦更張,有朝一日將無法立足。1964年彭明敏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起草,主張將民主改革與國家定位連帶起來思考。宣言中以「一個中國、一個台灣」來解決台灣國際地位的問題,並主張由台灣1200萬人民自由選舉產生的政府取代蔣中正總統領導的欠缺民意基礎政府,以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和新的政府,制定新的憲法並以新會員國的身份加入聯合國。傳單印好尚未發出,即被特務人員查知,三人被警備總部逮捕並以叛亂罪被軍法機關起訴及判刑,謝聰明判10年,彭明敏、魏廷朝判8年。由於彭明敏在國際法學界的地位及本土傑出青年等身份,使他的被捕受到國內外注目,許多國內外團體紛紛向蔣中正總統要求特赦,最後彭明敏於1965年11月特赦出獄,但行動仍遭特務情治人員監視。1970年1月,在多方暗中協助下,偷渡到瑞典,再赴美國,此後積極在美從事台灣獨立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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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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