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日本染指朝鮮
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開始對外擴張其領土與勢力範圍。除了併吞琉球之外,對朝鮮也有一些舉動。當時的朝鮮,是高宗李熙在位,政治大權掌握於王妃閔氏的手中。光緒元年(1875),日本派遣船艦出沒於朝鮮江華島附近,被朝鮮守軍開砲驅離。次年(光緒二年,1876)日本即以朝鮮在江華島砲擊日船為名,逼迫朝鮮簽訂「江華條約」。「江華條約」的第一條有「朝鮮國為自主之邦」之語,意在否定清國的宗主權。光緒八年,朝鮮發生了「壬午軍亂」(壬午事變)。高宗李熙之生父大院君李?應,利用軍人不滿欠餉的情緒,發動政變以打擊當權的閔妃一派,殺死當權的領議政李最應、外戚閔謙鎬等人;又指使叛軍襲擊日本公使館。日本公使花房義質被迫逃往仁川,搭船返回日本,日本因此決定趁機派兵赴朝鮮問罪。清國恐日本「得肆要挾之謀」,派遣水師提督吳長慶率軍至朝鮮平亂。吳長慶進入朝鮮之後,迅速平亂,誘捕大院君遣送清國,使日本失去興師問罪的對象。不過,日本又藉口日人在政變中被殺,逼迫朝鮮簽訂「濟物浦條約」,使日本得以駐兵保護使館。光緒十年(1884),日本駐朝鮮公使竹添進一郎指使朝鮮開化黨官員金玉均、朴泳孝、洪英植等人,發動「甲申之變」,以日軍控制朝鮮宮廷,殺害主張親近清國的「事大黨」官員,軟禁朝鮮國王。駐朝鮮的清軍在袁世凱等人的率領之下,於政變三日後率軍攻擊朝鮮皇宮,擊退日軍,救出朝鮮國王。金玉均、朴泳孝隨竹添逃往日本,洪英植被殺。日本企圖控制朝鮮的陰謀未能得逞。事變後,清日雙方簽訂「天津條約」,規定清日兩國皆撤退在朝鮮的駐兵,「朝鮮若有變亂重大事件,兩國或一國要派兵,應先互行文知照。」為日本日後出兵朝鮮提供了藉口。清國為加強對朝鮮的控制,光緒十一年(1885)任命袁世凱為「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的全權大臣,代表清國控制朝鮮。當時西方列強也在朝鮮競逐利益,日本自知不敵,寧可由清國暫時控制朝鮮。因此,袁世凱對朝鮮的控制甚為成功。日本方面認為,若要在朝鮮擴張日本的利益,未來唯有以武力將清國勢力從朝鮮驅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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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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