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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市舶司的收入,以各種商品的單位來計量,例如斤、兩、匹、石等等。北宋時的海外貿易收入,每年都達到幾十萬到一百萬計量單位之間。海外貿易的收入在宋代財政中佔有多大的比例呢?學者們的看法不一,或主張佔1~2%,最多不超過3%,或主張佔5%,或主張佔20%,姑且不論比例如何,宋代海外貿易的收入,從未納入政府的財政預算之中。宋高宗就曾經向戶部說到:「海外貿易不屬於政府經常收取的賦稅之中,不知道戶部如何收支這筆錢財?」話雖如此,政府在海外貿易的抽解的貨物,卻為宋朝政府解決不少的財政問題,例如商人可運糧至軍事地區,再憑此換取舶貨商品販賣。南宋政府發行交子過多,常用舶貨作為兌換之物。元朝政府為了增加海外貿易的收入,不斷地發布詔令,加強對市舶司的管理。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西元1289年),市舶司官員沙不丁向朝廷獻上珠四百斤,金三千四百兩,由於無法得知當年的歲入總數,我們舉出元成宗大德二年(西元1298年)為例來比較一下,當年政府歲入總數中,黃金共有一萬九千兩,至元二十六年市舶司歲入黃金三千四百兩,就佔大德二年全國歲入黃金約18%左右,可見元代市舶司收入的重要性。到了元仁宗延祐七年(西元1320年),市舶司的收入高達數十萬鈔,在當時是一筆很龐大的收入,由此元代市舶司的收入對政府財政的重要可能超過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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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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