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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的發明,帶領人類進入了影像的新世界。翻開電視發展史,電視的原理早在19世紀就已提出。當1923年傳送與接收電視影像的撮像管(iconoscope)與真空管(kinescope)發明的三年後,1926年,英國人貝爾德(John Logie Baird,1888-1946)首先從事實驗電視的播出,開始電視普及服務的可行性試驗。到1939年,RCA/NBC公司開始在美國紐約播出常態性的節目,被視為現代電視服務的開始。據調查,美國於1950年代時,收看電視的人口就已經超過收聽廣播的人口。隨著電視的普及和觀眾收看電視時間的增長,相較於其他媒體,電視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影響力。因此許多傳播學者紛紛投入研究電視內容對於觀眾的影響,在70年代以後,大都認為收看電視時間的長短,對於閱聽眾的行為並未產生立即的改變,但長時間而言卻能產生涵化作用(cultivation),影響觀眾的認知與態度,進而影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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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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