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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官制承襲元朝,明太祖進行官制改革,極力擴張皇權,奠定了明代尊君卑臣的官制基礎。明太祖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習慣上,布政使司雖仍簡稱為省,但其職權僅限於民政、財政;與掌理軍政的都指揮使司,負責監察司法的提刑按察使司合稱為『三司』,彼此互不統屬,分別對朝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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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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