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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國小3-4年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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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水中自救4招—水男孩篇-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水中自救4招—水男孩篇
農業部漁業署/農業部漁業署國小3-4年級
臺灣擁有眾多天然水域,夏季更是戲水高峰期,為了避免意外發生,教育部體育署提醒學生必須學會「水中自救4招」。首先是拍打水面:雙手水平向下拍水並大聲呼救以引起注意。第二是運用漂浮物:利用衣物或現場漂浮物形成浮具。第三招為水母漂:吸氣後臉朝下浮在水中,手腳自然垂直放鬆。最後是仰漂:全身放鬆仰躺於水面,並適時換氣。體育署強調,學生應避免到無救生員的水域戲水,家長也須留意子女行蹤與戲水地點安全。萬一有人溺水,切勿冒然下水施救,應使用「叫、叫、伸、拋、划」的正確救援方法。今年為防範溺水意外,政府加強各地水域巡邏與宣導工作,並呼籲民眾避免於天候不佳時下水活動。選擇安全場所並結伴而行,才是安全戲水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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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身心障礙福利-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身心障礙福利
行政院/行政院國小3-4年級
截至民國113年,全國身心障礙者逾122萬人,占總人口5.25%。我國自69年起推動相關立法,並於96年訂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逐步建立完整權益保障體系。為落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政府積極檢視法規、發布國家報告及回應國際審查建議。現行主要服務措施涵蓋經濟補助、個人照顧、家庭支持、住宿與日間照顧、輔具及租稅補助等,並透過需求評估新制(採ICF分類)精準提供服務。另推動優先採購、建構無障礙生活環境、提供復康巴士與半價優待等,協助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與社會參與。政府持續透過制度強化與多元資源串聯,實踐平等參與與尊嚴生活之理念,打造友善包容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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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2集:兒童有生存和成長的權利-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2集:兒童有生存和成長的權利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兒童權利公約》第2集動畫重點介紹兒童「生存與成長的權利」。每個孩子從出生開始,就擁有基本的生存權,包括獲得照顧、營養、醫療與保護等基本需求。而「成長的權利」則指孩子在安全與支持的環境中,能夠健康發展、接受教育、探索興趣、培養能力與自信心。動畫透過生活化情境,讓觀眾了解無論是城市還是偏鄉、健康或身障兒童,每一位孩子都應享有公平的成長機會。政府、家庭與社會都有責任共同保障兒童的身心健康與發展空間。這部動畫強調,孩子不是未來才重要,而是現在就應被珍視的個體。讓孩子活得健康、有尊嚴、有希望,是社會共同的責任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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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3集: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兒童權利公約CRC宣導動畫-第3集: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兒童權利公約》第3集動畫聚焦於「平等對待每一位兒童」。每個孩子,不論性別、種族、家庭背景、身心狀況或文化差異,都應被公平對待,享有相同的權利與尊嚴。動畫透過真實情境,讓孩子們明白,在學校或生活中,有些同學可能因與眾不同而被排擠或忽視,這是不公平的行為。每一位兒童都值得被尊重與接納,不應因差異而遭受歧視。動畫也強調,成人和政府有責任確保各種制度與服務能涵蓋所有孩子,尤其是弱勢兒童。讓每個孩子在平等中成長,並感受到被愛與尊重,是建構友善社會的基礎。教育孩子尊重多元、欣賞差異,是我們通往共融社會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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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人導法-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人導法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在日常生活中,視覺障礙者經常需要他人的協助,「人導法」便是一種明眼人可採用的友善引導方式。首先是「問」,主動詢問對方是否需要協助。其次是「拍」,若視障者表示需要引導,可用手背輕觸其手背,引導時視障者會將手搭在你手肘上。部分視障者可能習慣搭肩,這時也可進一步詢問其偏好。「引」則是指明眼人行進時應走在視障者前方半步至一步,讓其略落後,方便跟隨。最後是「報」,在引導途中,若前方有障礙物、路面高低差等狀況,應事先說明,甚至可引導對方用手觸摸障礙物邊緣,以便安全通過。這些步驟有助於建立尊重與同理的互動,打造更友善的共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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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朱清良:心存善念,把握當下-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得獎者-朱清良:心存善念,把握當下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朱清良曾任職於國家衛生研究院與台大醫學院,從事免疫學研究,卻在106年被診斷出罹患漸凍症(ALS)。面對病情的衝擊,他一度陷入身心低谷,但並未就此放棄。他積極參與病友協會,從病友、家屬與社工的互動中重新找回希望。他相信「心存善念,把握當下」,以正面態度面對生命挑戰,並在有限的體力內持續奉獻自己,分享所學回饋社會。朱清良的故事不只是面對病痛的勇氣,更展現人性光輝與無私精神。他讓我們看見:每個人都有價值與能力,無論身體處境如何。從他身上,我們學會尊重生命、接納差異,並真正理解共融社會的意涵。透過他的行動,我們被提醒,真正的尊嚴來自自我肯定與關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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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文化保存-彰化曇花佛堂-資源代表圖
web 文化保存-彰化曇花佛堂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國小3-4年級
彰化曇花佛堂,俗稱東門菜堂,彰化名剎之一,創建於清朝嘉慶24年(1819年),為齋教龍華派壹是堂系統的重要在家佛寺。該堂由林大賡家族世代傳承,融合中國羅教、日本曹洞宗及臺灣本地信仰特色,供奉觀音佛祖與釋迦佛。佛堂建築歷經道光年間信徒重修與大正年間山門增建,保存清末至日治時期之建築風貌。正堂內八幅彩繪出自清末名師葉成與當代彩繪匠陳穎派之手,展現臺灣傳統建築彩繪藝術之精髓。山門對聯為太虛大師所題,具文教與宗教意涵。曇花佛堂不僅為宗教信仰中心,更是承載地方歷史與民間藝術的重要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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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兒童保護-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兒童保護
行政院/行政院國小3-4年級
兒童及少年常因年幼而無法自行保護自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指出,兒童需要大人的養育與指導,若照顧者無法妥善照顧,國家必須介入保護。台灣政府自民國62年起制定相關法律,並於103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保障兒童及少年的基本生活、健康、安全、教育與參與社會的權益。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未滿18歲者均受其保護。法律明確禁止任何人對兒童施加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或疏忽照顧,亦禁止迫使兒童從事危險或有害身心發展的行為。若發現走失或被遺棄的兒童,應立即報警並通知社會局安置保護。政府也透過補助地方政府增聘兒少保護社工,積極推動兒童及少年保護,確保每個孩子都能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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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光影間的勇氣-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光影間的勇氣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國小3-4年級
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常被大人安排好所有事情,從穿什麼衣服、吃什麼餐點,到去哪裡玩,都鮮少被詢問意見。其實,根據《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有權表達自己的意見,並且在與他們相關的事情中,應被認真聆聽與尊重。在本篇「兒權童話-表達意見篇」中,透過小美與媽媽的對話,讓我們重新思考:孩子是否也能參與決定自己的生活?影片傳達出重要訊息──兒童不是只能接受安排的小大人,他們的感受與想法同樣值得被理解與重視。讓孩子有機會說出自己的選擇,不只是賦予權利,更是一種尊重與信任的表現。從家庭到學校,創造一個能安心表達意見的環境,不僅培養孩子的自信與溝通力,也奠定他們日後參與公共事務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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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
公民-"認識ICERD動畫(3分鐘-中文版)-資源代表圖
web 公民-"認識ICERD動畫(3分鐘-中文版)
移民署/移民署國小3-4年級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於1971年1月9日於台灣生效,旨在全球範圍內消除種族歧視。種族歧視是指基於種族、膚色、血統或民族及族裔出身等理由,對任何人的權利享有產生不平等或排斥的行為或政策。ICERD要求締約國立法禁止並消除所有形式的種族歧視,並保障平等權利,促進相互尊重與理解。臺灣雖非聯合國會員,政府仍透過政策與相關措施,參照ICERD核心精神,積極推動族群平等與多元包容,防止種族歧視行為,並確保所有人不因族群背景而遭受不公正對待,並尊重宗教、文化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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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