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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版第三冊第七課〈張釋之執法〉取自《史記》的〈張釋之馮唐列傳〉。雖然文章以精煉的文言寫作,但是隨著事件的高潮起伏,與人物之間的對話內容,人物形象躍然於紙上。
不過人物的形象可能會隨情境改變,因此安排學生閱讀〈盜高廟玉環案〉一文,讓學生根據人物行為,再次分析人物的形象。透過比對兩篇文本中的張釋之形象,學習太史公為人物做傳記的架構,透過記錄多件能呈現人物鮮明形象的事件,使傳記人物的人格特質得以凸顯,文末的人物評論顯得客觀公正。
為了培養學生也能夠使用這項寫作技巧,安排課後書寫作業。以「我是個__ __的人」為作文題目,讓學生練習書寫兩件能展現自我特質的具體事件,呈現自我的人格特質。
資訊
領域:語文領域-國語文
學習階段:國中7-9年級(四)
學習內容:Be-Ⅳ-1 在生活應用方面,以自傳、簡報、新聞稿等格式與寫作方法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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