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1900年黃玉階組「台北天然足會」,李春生也是其中一員
1838年生於廈門,1924年去世。李春生從一介貧民到富甲台灣,為近代產業的先驅,曾到日本心有所感,回台後成為倡導放足解纏運動的一員。1915年各地均在廳長、支廳長督促下,由參事區長本人或其夫人,發起組織斷髮會或解纏足會,調查?髮及纏足人數,鼓勵限期放足斷髮,並舉行大會,足見放足斷髮已形成風氣,知識份子紛紛建議總督府以公權力介入,明令禁纏足?髮。在一般社會業界對於天然足者給予更多工作機會以及更高工資,促使更多人解纏足。據保甲規約第34條第5款規定:婦女纏足有害身心,故嚴禁之。第6款規定:矯正固有陋習,改正不良風俗。據第80條規定:有違規者,保正甲長審查其行為輕重緩急,將違反者處以過怠金百日圓以下。1900年放足運動展開之初,台北縣下各公學校即曾做調查和勸說,當時全縣女學生計448人,其中纏足者360人,支持天然足會而放足者僅二三人。1902年編『台灣教科用書國民讀本』第九冊編有「纏足」一課指出女子纏足的種種不良影響,並表示近來女童放足是好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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