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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在某些程度上不如一般人,所以應該給予特別的關注或考量,因此,需要有一些較為客觀的測量標準來決定哪些人需要這些資源與保護,這也是要有身心障礙分類和鑑定的主要原因。然而,身心機能或構造的缺損到多少時,才能定義為「身心障礙」? 身心障礙的範圍與程度有很大的差異,其分類和標準會隨各社會的發展和資源多寡相關,並非無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就代表身心功能沒有不便之處,比如一個剛剛發生大腿骨折接受手術的患者,在兩三個月內,往往需要拐杖協助,才能行走,但是,大多數人在骨折痊癒,都可以恢復行走功能,這時,這些短暫的不便就不能歸類為「身心障礙」。
資訊

領域:健康與體育
學習階段:國中7-9年級(四)
學習內容:Ba 安全教育與急救
學習表現:3d 策略運用
多元文化教育
C1 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
教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2013-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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