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古雅典民主政治
西元前十世紀起,雅典逐漸成為了希臘城邦文明的中心,其政治制度也逐漸由貴族政治轉變為民主制度。雅典民主是最早期的民主制度,民主一詞約在前五世紀出現。古雅典民主政治,人民可以直接參與對立法和行政議案的投票,開啟直接民主的濫觴。西元前323年雅典城邦遭到馬其頓擊敗,民主制度隨之廢除。雅典城邦人口分為三個主要的階級,不同的階級在政治上和法律上有著顯著差別。公民才是城邦真正的主人,雅典的投票權的限制是逐漸放寬的,由地主貴族擴展至受過義務軍事訓練的20歲以上的公民,全雅典約只有十分之一或更少的人才有投票權。婦女、社會最底層佔人口三分之一的奴隸(slaves)、與外籍人士(resident foreigners)無法擁有公民權。雅典公民透過投票可以創立法律或向某個國家開戰,所有公民也可在大會上進行演講。雅典城邦第一任執政官梭倫(Solon)於西元前594年,進行一次重要政治改革,縮小雅典貴族權力,並設置了「四百人議會」,讓雅典「公民」首次有權利進入政治領域,公民權利受到保障。議會成員由雅典各部族成員推派選出,但公民指的是出生於雅典的男性自由人,且受到財產、血統等限制。西元前508年,執政官克利斯提尼(Cleisthenes)所推動的政治改革,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礎。他擴大公民大會權限,改掉「四百人議會」,以區作為自治區,由個區派出代表組成「五百人會議」(Council of Five Hundred),作為立法機構,以50人為一組,分為十個委員會,城邦事務由十個委員會輪流當值一個月,負責日常的行政事務。雅典人民透過五百人會議和擁有龐大人民陪審團的法庭的兩個機構來控制政府(court)。公民大會(Assembly) 類似國民大會,擁有立法權,是最高的立法機關,每年開會約40次,每次一整天,法定人數為6000人;五百人議會則有行政權和一般的立法權;法庭擁有司法權。為了確保雅典的民主制度,實行陶片放逐法(Ostracism)清除任何威脅此制度的人,但此法卻有時被有心人用來攻擊政敵。雅典政治歷經過數次政治改革,逐漸由貴族操控轉為平民控制,由公民管理自己的事務,而不通過中介和代表國家政治,雅典建立世界上最早的「直接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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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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