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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領初期臺灣鹽的貿易仍延續荷據時期的自由運銷體制,雍正皇帝即位後,開始大力整頓財政,亦包括鹽政,臺灣府於雍正元年開始實施鹽專賣制。此時臺灣鹽專賣制最大的特點為鹽由「民製、官收、商運、商銷」,即臺灣府一手控制鹽場。鹽專賣制成立的目的,除了便民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鹽專賣制實施後,鹽稅成為臺灣府最重要的收入之一。對清廷來說,鹽課收入有助維持臺灣財政收支之平衡;對臺灣府而言,鹽專賣盈餘亦可作為弭平變亂、維護鹽業設施,或補助地方施政的重要財源,因此此時期的鹽專賣確實能夠達到「裕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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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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