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國民會議
1789年6月17日第三階級代表宣布成立國民會議,確定國王無權否決國民會議的決議;7月9日國民會議改稱制憲會議,要求制定憲法,限制王權。這是大革命的第一個新政權,儘管還是不成熟,卻掃除了許多舊的障礙,包括:廢除封建制,取消教士和貴族的特權;將教會財產充公,以解決財政問題;通過〈人權宣言〉提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等。1791年10月國民會議階段性任務達成以後,宣佈解散,政權轉移交給新成立的立法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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