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聯合國的成就
制止武器擴散,減少並最終消除所有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是聯合國的主要目標。聯合國一直是進行裁軍談判、提出建議和開展研究的一個常設論壇。聯合國支持在裁軍談判會議和其他國際機構中進行多邊談判。這些談判產生了像《核不擴散條約》(1968年)、《全面禁止核子試驗條約》(1996年)和各項建立無核武器區的條約這樣的協定。在象牙海岸博瓦海武器被燒毀期間舉行的「和平火焰」,象徵著裁軍與和解的開始。此外還締結了其他條約,禁止發展、生產和儲存化學武器(1992年)和細菌武器(1972年);禁止在海床洋底(1971年)和外空(1967年)安置核武器;以及禁止或限制其他類型的武器。截至 2005 年 2 月,共有 144 多個國家成為 1997 年禁止地雷的《渥太華公約》的締約國。聯合國鼓勵所有國家加入這項條約和其他旨在禁止破壞性戰爭武器的條約。聯合國也支持防止、制止和消除小武器和輕武器非法貿易的努力,因為這些武器在世界各地的絕大多數衝突中,是最常用的武器。聯合國常規武器登記冊和軍事支出標準化報告制度,為提高軍事方面的透明度提供了幫助。設在維也納的國際原子能機構實行著一項保障協定制度,用以確保和平用途的核材料和設備,不被轉用於軍事目的。設在海牙的禁止化學武器組織,負責收集同世界各地化學設施有關的資料,並定期進行視察,以確保化學武器公約得到遵守。聯合國最著名的成果很多,首先是聯合國協助解除了 1962 年古巴導彈危機和 1973 年中東危機。1988 年,聯合國主持的和平方案結束了兩伊戰爭。翌年,聯合國主持的談判使蘇聯從阿富汗撤軍。1990 年代,聯合國協助恢復科威特主權,並在結束柬埔寨、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和莫三比克的內戰,以及解決或遏制其他一些國家的衝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1999 年 9 月,在東帝汶人民就自決問題舉行投票後爆發了一連串的暴力事件,迫使約 200 000 名東帝汶人民背井離鄉。聯合國當時授權派遣一支國際安全部隊協助恢復秩序。隨後,聯合國建立的過渡行政當局領導該地區完成政權過渡,於2002 年 5 月 20 日實現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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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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