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
:::

早在自強運動時期,清政府官員深知利權不斷喪失將造成嚴重的後果,但鑑於民間資本與技術的匱乏,李鴻章、盛宣懷等人便提出開辦由官方貸放部分資金,再向民間集資,由具有新式產業經營經驗的商人管理的官督商辦企業,其中最有名便是設立於上海的輪船招商局。由於新式企業人才與資本的缺乏,官員只能尋求當時具有現代化產業營運經驗的買辦幫助。例如唐廷樞便曾任輪船招商局總辦,而這些與官方關係良好的買辦,也相當投注於發展國內新式產業的工作,並經營得有聲有色。商戰政策之下,清廷頒布許多獎勵實業的辦法,除了獎勵發明創造之外,對於能夠出資經營新式產業的商人,也按照資本大小授予爵位與獎勵。此外也對於需要大額資本,如礦山開發等產業給予資金上的融通與低利貸款。無形中拉抬了商人的地位,使商人得以名正言順的從事「實業救國」,也使許多傳統士紳毅然投入產業界。如狀元出身的張謇便放棄大好前途,辭官回鄉創辦大生紗廠,在實業界卓然有成後,便被商部聘為一等顧問官,成為商部的重要諮詢對象。無論是去仕從商的張謇,還是活躍於租界的商界人士,新興的商人不但積極從事各種商業活動,也致力於各項社會改革,例如辦學校、組織商學研究會,資助報刊的發行,或是對於農工商部的施政提出意見等等,成為社會上的一股新興力量。
資訊

素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2010-06-04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