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
:::

中世紀最初的大學多為專業性大學,如沙列諾大學(University of Salerno)以醫學見長、波隆納大學(University of Bologna) 則是以法學出名,巴黎大學(University of Paris)則是神學為主,因此早期歐洲大學學科,也以神學、法學、醫學為主,因此教授會(facultas)先有神學、法學、醫學三種。然而,奠定這些學問則是以傳統博雅教育的七藝(Seven Liberal Arts),前三者稱為「前三藝」(Trivium),有語法、修辭學及邏輯,後四者稱為「後四藝」(Quadrivium)有算術、幾何、天文及音樂,此時七藝更注重介紹亞里斯多德學說,又亞里斯多德學說被神學視為神聖的學問,因此文科課程亦顯重要,其後亦出現文學教授會。大學中有了神學、法學、醫學、文學教授會之後,神、法、醫、文學院也逐漸成立。每個教授會為各自的學院選出院長(Dean)。學院院長於處理校務,然而隨著學院於學校中的勢力不同,在學校行政上的地位亦不同。在巴黎大學,其文學院教授為最多,勢力也最大,其院長被稱為Rector,意即ruler,來自拉丁文的 regere,1275年教會命學生應遵守Rector之規定,1280年前後,法、醫學院院長承認其為大學首長,成為巴黎大學實際上的校長。雅克?勒戈夫(Jacques Le Goff)認為該學院院長能夠掌握大學權力,除了其人數眾多外,在財政經濟方面的力量也不可小看。
資訊

素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2010-05-28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