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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江南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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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江南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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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蒙古江南

元朝統一,結束了五百多年來的民族紛爭與戰亂,使人民能夠在比較安定的環境中從事生產。蒙古滅宋後,廢除了南宋苛稅一百五十餘項,元朝政府為恢復和發展農業採取的一些措施:如設置勸農機構、獎勵墾荒、大力屯田、興修水利、減免租稅等,對經濟發展頗為有利,在元末以前,長江以南(特別是江浙行省)的農業經濟,在唐宋以來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元朝建都北京,為從江南取得必不可缺的糧食和其他物資的供應而修建京杭大運河,成為中國經濟重心徹底從黃河流域轉移到南方的標誌。元代江南耕地總數變化不大,但是耕地品質卻有頗大改善,這與江南水利的改進有密切關係。南宋在太湖流域地區大量圍墾低地為田,由於只管圍田,不管治水,終於造成水系混亂。到了元代,需要著重解決太湖排水不當的問題,所以治水的特點是使用「疏水」,主要是疏浚太湖周圍的港浦;同時興修堤岸,使之更加牢固。因此終元一代,太湖地區水旱災害的發生頻率比宋代有所減少。元代中期,政府兩度在江南設置都水庸田司,爾後又設立行都水監,並曾有任仁發等水利專家領導,進行了多次較大規模的治水工程。官方組織的治水活動,直到1330年代末還在進行中。元代以疏浚河道為主的水利建設,對江南耕地有著重大的意義。宋代農田開墾,主要特點是圍墾荒地(特別是低窪之地),以增加農田面積,但土壤含水過多,難以種植麥、豆、油菜等旱地作物。元代農田改良,主要特點是開墾原來大圩內的大量荒地,並實行乾田化,即改造低濕耕地,提高耕地土壤的熟化程度。其中乾田化的意義尤大。這一農田改良的目的,是將低濕土地改造為可以種植冬季旱地作物的良田。農田的改良,加上肥料使用的進步,使得在同一耕地上的水旱輪作成為可能,促進了稻麥複種制的普及推廣。南宋時期江南不少地方已經種植木棉。元代長江流域植棉業有進一步的發展,元代時,松江人黃道婆從海南島回來,推廣黎族人民的棉紡工具和技術,並加以改進,促成長江三角洲成為全國棉業中心。至元二十六年(1289)政府分別在浙江、江東、江西、湖廣、福建設置木綿提舉司,每年向民間徵收棉布十萬匹。元貞二年(1296)又規定木綿、布、絲綿、絹四項同時列為江南夏稅內容,由此可見江南棉業的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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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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