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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月15日,美國國會開始會議,參眾兩院議員對卡特政府擅自背棄盟友中華民國群情激昂,紛紛予以抨擊。多數議員固不反對美國與中共「建交」,但不同意以台美邦交為犧牲。鑑於卡持提出的台美新關係的法案並未在廢除中美協防條約後對臺、澎安全作肯定可靠的安排,決定對卡持提案作重大修訂。以參議員高華德(Barry Goldwater)為首的多位議員甚至於1978年12月22日具狀,向聯邦法院華盛頓地方法院控告卡特擅自廢除中美協防條約為違憲。2月下旬參眾兩院外交委員分別就「綜合法案」進行聽證與討論,3月中旬兩院院會辯論修訂結束、投票通過後,於4月10日咨送卡特簽署,此即「台灣關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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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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