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
:::

欲使台美斷交後的新關係在實質上是官方關係,必須透過美國國內立法,否則會因斷交而導致現行的幾十種條約、協定失效。因此,卡特於1979年1月26日提出「綜合法案」。誠如引言所述:「本法案是因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以及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而提出,目的在便利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在非官方的基礎上繼續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此一法案誠如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邱池所言:「卡特政府所提出的綜合法案不僅措詞含糊,同時有太多不確定的地方,根本不足以保障台灣的安全。」因此,國會議員試圖通過一項法案,一方面和中共關係正常化,另一方面繼續和台灣人民維持親密友好的關係。
資訊

素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2010-06-04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