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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油,是晚清時期各城市照明的主要燃料,在同治年間開始進口。由於價格便宜,而且亮度為傳統燈盞的四、五倍,又不需要特別技術與設備,一般民眾愛用,很快地便佔有廣大市場。不過,煤油延燒性強、容易傾倒致災,一度遭到部份地方官員禁用。煤氣燈,中國人稱為「地火」,倫敦首先將煤氣燈作為路燈照明。晚清時期,外人到上海,見街上一片昏暗,提議建煤氣廠,用煤氣燈作街頭照明,於是上海英美租界、法租界分別在1865、1866年使用煤氣燈作為街燈。中國人稱煤氣燈為「地火」,描述「西人之地火,在柱子上置燈,密佈街道,晚上點燃後,徹夜不熄」,又形容「千百萬盞,如同繁星一般」、「照耀如白晝,真如不夜之城,靡麗紛華」。但煤氣燈創設之初,也有許多謠言,例如「馬路被灼」,路人不敢走過煤氣路燈附近,擔心「地火攻入心脾」而死去。光緒八年(1882)英商在上海創辦上海電光公司,架設路燈照明。光緒十九年(1893)由公共租界工部局收回自辦,三年後擴大設備和推廣電燈用戶,居住外灘一帶的中國紳商買辦也開始使用。電燈開始被使用時,清廷官府恐發電傷人,請西人停止,後來知道其有利無害,逐漸遍設,取代煤氣燈,當時的人稱讚「泰西奇巧真百變,能使空中捉飛電,電器化作琉璃燈,銀海光搖目為眩」。電燈照亮了上海的酒樓、茶館等地,因此有首詩提到「戲園、酒館、煙室、茗寮,更無不皎潔當空,星光璀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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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
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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