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甘地與不合作運動
甘地出生于英國殖民桎梏下的印度,成長在一個虔誠信奉仁愛、不殺生、素食、苦行的印度教的家庭。19歲時,不惜被開除種姓身份,遠涉重洋,赴倫敦求學,後來取得倫敦大學的律師資格。學成歸國後,他開始在孟買從事律師業務,卻歷遭挫折不順遂,當有個來自南非印度人的案子要他處理時,他便義無反顧地踏上了前往南非的歷程。在南非這個種族歧視根深蒂固、無所不及的英國殖民地,作為有色人種的甘地先後遭遇到了一連串的歧視與侮辱。民族自尊心和同胞在此所受的苦難驅使他走上了領導南非印度人反種族歧視的抗爭,成為引人注目的人物。他在南非領導的艱苦卓絕的反種族歧視抗爭,除了為南非印度人爭取得到基本平等的權利,他也從中試驗得到「真理與非暴力」學說及其實踐。1915年,甘地回到印度。回國初年,他坐三等車遊歷印度各地,以深入瞭解他久別的祖國。一年以後,他開始發表演講,宣傳自己的主張,從事非暴力抗爭,試驗並發展了非暴力學說。另外,他也加入國民大會,並逐漸成為國民大會的領袖。對當時正在進行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予以支持,希望以此換取英國的開恩,給予印度自治。戰後殖民當局的種種作為使甘地由一個英帝國的忠實追隨者變成了不合作者。1919年3?4月間,為抗議反動的「羅拉德法案」,他發起全國性的非暴力抵抗運動,由於殖民當局的血腥鎮壓和群眾的暴力反抗,甘地一度宣佈暫緩非暴力抵抗運動,試圖與政府合作,但英國政府繼續在哈裏發與旁遮普問題上倒行逆施,打破了甘地的幻想。在印度全民反英鬥爭高漲的形勢下,甘地的不合作思想趨於成熟,並率先在哈裏發運動中發起群眾性的抵制殖民政府的立法機構、法院、學校、封號與洋貨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進而推廣為全民反帝國主義的形式。甘地的不合作運動,包括下列幾項要點:號召印人辭去英人委任的官職,不參加英人領導的印度政府;不向英人主持的法院起訴,印人糾紛印人自己解決;不接受英國人教育,從公立學校領回自已的子女,轉自印人自辦的學校;印人的錢不存入英人的銀行,轉存訴入印人自辦的銀行;不應徵入伍,不繳納稅款;抵制英貨,改用印人自製的物品,穿用土布等。1920年9月,國大黨加爾各答特別會議和12月的那普爾年會正式通過了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計劃及甘地起草的黨綱,使非暴力不合作成為國大黨的指導思想;爭取「印度自治」成為國大黨的現實鬥爭目標;國大黨也因此由一個少數上層分子主要依靠憲政手段從事活動的團體變成一個有廣泛群眾基礎、依靠群眾性直接鬥爭進行全面反帝鬥爭的現代資產階級政黨。甘地在國大黨內的領導地位也因此確立。此後,不論甘地是否在國大党內任職,他始終是國大黨的「靈魂」,左右著印度民族解放運動發展的方向。甘地的不合作運動,致使英人主持的政府機構、法院學校無問津,政府收入銳減,不少英人投資設立的工廠、銀行、公司、行號等都搖搖欲墜。反之,印人自辦的工廠、銀行等卻日異發達,英國失去印度廣大的市場,經濟遭到嚴重打擊。但正不合作運動使英人手足無措之際,卻在1922年2月出現暴力事件,有一農村居民受到反英份子的鼓動,起來圍攻當地警察局,殺了警察二十二人。此事讓甘地非常痛心,他宣佈停止第一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挫傷了士氣,引起國大黨內的思想混亂,甘地也身陷囹圄。出獄後甘地致力於重振民心士氣。1929年12月31日,國大黨拉合爾年會通過爭取印度獨立的決議,並授權甘地領導新的不合作運動。1930年3月他率領78位志願隊員開始「食鹽長征」,揭開了第二次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序幕,給英殖民主義者以巨大打擊。運動進行中甘地又與總督談判,並出席「圓桌會議」。後來英國政府將各方意見綜合起來,而於1935年草定一項印度憲法以為印度政治改革的根據。憲法主要有三個要點:印度各省與各土邦共同組成一個聯邦,各省自治,代表聯邦政府的總督仍掌握著國防、外交等權力。這一憲法公佈後,國大黨只贊成各省自治,而反對聯邦政法的組織。1937年各省議會選舉議員,國大黨獲得大勝,各省政權隨之落入國大黨人手中,那時印度雖然還沒有獨立,但是印人獲得地方自治權,這是通往獨立的重要一步。
授權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資源類型
素材
互動形式
混合式
更新時間
2020-07-02
點閱數:3,733
下載數:15
點讚數:2
分享數:0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his_00001885.zip (35KB)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