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西周的封建制度
夏朝的地方制度,有「禹貢九州」之說,根據《尚書.禹貢》的記載,夏禹時將天下分為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揚州、荊州、豫州、梁州、雍州等九州,不過這種說法無出土的考古史料加以印證,故不能視為信史。殷商的地方行政制度,《尚書.酒誥》記載:「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根據出土的甲骨文史料印證,殷商時代,商王為了控制廣大被征服地區,常把自己的諸妻、諸子、功臣以及臣服的各部族領袖分封在外地,開啟了周代封建制度的先河。例如商王武丁之子奠,被封為侯,稱「侯奠」;武丁另一子被封在宋地,則稱為「宋伯」。周人祖先則被武丁封為「周侯」。盂方部族的領袖被商紂王稱為「盂方伯」,其他分封在各地的統治者,有「男」、「田」等名稱。西周的封建制度,周王室按照大宗小宗的原則,封建諸侯,作為周王室的屏藩。周王以嫡長子為大宗,作為王位繼承人;其餘諸子分封為諸侯,各自封土建國。諸侯國中,諸侯以其嫡長子為繼承人,其餘諸子分封為大夫,各有「采邑」。隨著周公東征與成康之治,周王室不斷向東方進行武裝殖民,並大量分封子弟於東方新征服的領土,建立了以周王室為核心、封建諸侯為屏藩的西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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