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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採取著作權法中的「電腦程式著作」保護執行資料庫時的電腦程式。
2.關於電子資料庫內容所包含的資料,若是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則依其類型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3.資料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以編輯著作的概念,保護電子資料庫。
資訊
教材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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