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我國採取著作權法中的「電腦程式著作」保護執行資料庫時的電腦程式。 2.關於電子資料庫內容所包含的資料,若是屬於著作權法所保護的著作,則依其類型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3.資料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以編輯著作的概念,保護電子資料庫。
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教材
混合式
2010-12-20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