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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在西元前213年曾經頒佈「焚書令」,除了醫學、卜筮、農業等典籍可以留下來以外,其他包括六國史書乃至詩書諸子百家等著作,一律焚毀。「焚書令」頒佈後三十天內,百姓必須焚毀所藏違禁書籍,否則就要罰去做苦工。這條法規就是有名的「挾書律」。此舉造成古代典籍無可彌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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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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