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劇於十九世紀中期在北京逐漸成形,為融合徽劇與漢劇的產物,並吸收崑曲、秦腔、梆子等傳統戲曲藝術的優點,自清朝時期,四大徽班陸續進京演出,與湖北漢調藝人相互融合,最終在道光年間由三慶班主程長庚促成皮黃唱腔的成熟發展。京劇結合唱、念、作、打等綜合表演形式,建構出完整的戲劇體系,流傳至今已有兩百多年,是中國戲曲中影響力最為深遠的劇種之一,廣為流佈海內外。京劇早期以老生為主角,從前三傑到後三傑皆以此為演出重心。至民國初年,隨著梅蘭芳的崛起,旦行逐漸受到重視,京劇劇本也開始文人化,四大名旦共同推動了劇本與表演藝術的高度發展。1930年代海派京劇的盛行,使京劇藝術在南北間形成風格對話,藝術語彙更為豐富。1949年以後,京劇傳入台灣,成為文化政策扶植的重點,以復興中華傳統文化為宗旨,強調對傳統表演形式的維護。至1970年代末,台灣本地京劇演員開始探索創新與現代化表演的可能,並隨著兩岸文化交流加深,在新世代觀眾的審美思維推動下,逐步發展出具台灣人文精神的新編京劇作品。
修改日期: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