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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勸業銀行創立於1897年(明治三十年),勸業在日文中指的是提倡實業的意思,該銀行為日本政府通過日本勸業銀行法後,專責提供農工業長期低利融資的公營機構。1923年(大正十二年),在臺北正式設立臺灣分行,並陸續於臺南、臺中、高雄、新竹等州廳所在地設分支,成為殖民政府推動臺灣農田開墾、水利建設與基礎設施發展的金融支柱。二戰後,依1946年土地銀行接收作業,勸業銀行臺灣分行改制為臺灣土地銀行分行,延續對農業與土地改良的貸款職能,見證並推動了臺灣戰後農村重建與經濟成長。
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4.0 國際
引用請標示資料來源:數位文化資源服務與教學推廣計畫(國立政治大學)
領域:社會領域-社會
學習階段:國小5-6年級(三)
學習內容:Ac-Ⅲ-2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所制定,其功能在保障人民權利、維護社會秩序和促進社會進步。
Cb-Ⅲ-1 不同時期臺灣、世界的重要事件與人物,影響臺灣的歷史變遷。
學習表現:1b-Ⅲ-2 理解各種事實或社會現象的關係,並歸納出其間的關係或規律性。
1c-Ⅲ-2 檢視社會現象或事件之間的關係,並想像在不同的條件下,推測其可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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