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對於內憂外患頻仍的晚清政府而言,興辦近代化企業是鞏固統治的重要一環。然而,清廷的財政窘迫,對於產業並無力長期支援,因此招徠民間資金成了解決的途徑之一。士紳和商人是近代有潛力的投資者。不過,他們對政府在私人資本的保護並無信心,與官方合作的意願普遍不高;相形之下,外人重視契約的商貿,反倒顯得更有保障。買辦鄭觀應指出,在1871?1872年間,華商投資上海長江航線的輪船多達十七、八艘,資本額約一、二百萬,其中「十居其九」依寄於洋行。為反轉民間的顧慮,以吸引資金投入官方扶持的企業,「官督商辦」的模式因而應運而生。在招商局籌辦階段,李鴻章就提出「由官總其大綱,察其利病,而聽該商董等自立條議,悅服眾商,冀為中土開此風氣,漸收利權。」就是由商人出資認股,政府委派官員管理。在「商辦為名,官督為實」的體制運作初期,企業不為政府所有,所有權屬於股東,成功的吸引華商資本的投入,後來並為湖北礦務局、開平礦務局和上海機器織布局等新式企業所沿用。不過,李鴻章始終堅持「官為維持」的基本原則,表明由官方直接控制根本大權,政府亦負有承擔扶持的責任,因此招商局的人事權一直操於李鴻章之手,而招商局也是依賴他資助支援而創建的。官方籌辦產業,但礙於財力不足,必須吸收商人的資金;又因不放心商人爭利,可能滋弊,想要從中節制,才創設了「官督商辦」的模式。然而,在新式產業的創建中,國家力量的確發揮了關鍵的作用。輪船招商局的創建與立基,主要來自官款和其他貼補的扶持。日後,隨著業務擴展,盈利增加,主張將招商局收歸國有的奏議就不斷出現,尤以1881年兩江總督劉坤一將借貸官款改為官股的提案,對「商辦」體制的威脅最大。最後在李鴻章的保護下,招商局的自主經營權終舊保持下來,商人得到鼓勵,不僅投入招商局的民間資金擴充兩倍,也挹注到其他的新式產業。1880年代,面對列強侵略日劇,知識分子發出「商戰」的呼聲益高,加上清廷國防經費需求日蹙,中法在越南的緊張局勢導致1883年上海金融危機,波及徐潤的地產投資失敗,虧欠局款,因而被革除職務,商辦體制受到嚴酷的挑戰。而因軍事挫敗,李鴻章的政治地位下降,連帶使他幫助招商局的能力亦減弱。之後,鄭觀應、唐廷樞等人離局,官商的權力平衡被打破,很快地,商人信心動搖,紛紛撤資。1885年,李鴻章委派盛宣懷為督辦,官督體制確立,但是政府索取的力道就此增強。自1891年起,招商局每年提撥政府的報效大於10萬兩,導致發展停滯和競爭能力的削弱。
資訊

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素材
混合式
2010-05-25
教學資源檔案連結

資源評論或心得分享

相關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