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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對近代中國棉紡織工業發展的影響—清政府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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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對近代中國棉紡織工業發展的影響—清政府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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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應馬關條約對近代中國棉紡織工業發展影響—清政府

中國歷代王朝乃以「重農抑商」為主要的經濟政策,直至19世紀末,步入帝國晚期的清政府迫於時局的變遷,才改變了這項政策,清政府開始正視中國經濟問題並且在政策上對工商業進行協助。甲午戰爭失敗的刺激更喚起了政府與民間的民族危機感,一直被中國視為「蕞爾島國」的日本,竟使中國慘敗至割地賠款的地步,特別是〈馬關條約〉中,種種喪權辱國條款的簽訂,引發了中國內部社會掀起興辦近代工商業的輿論。晚清政府在這樣的背景下,開始推動新的經濟政策,其中包括:一般工商政策、農業政策、財經金融政策、外貿政策、礦務政策以及鐵路政策。這一系列新式經濟政策,不僅提升商人地位,更使時人對近代工商實業有新的認識。值得注意的是,晚清政府對近代棉紡織的發展特別重視,並給予棉紡織業許多政策上的優待與支持。1896年5月,清廷曾諭令「多設織布、織綢等局,廣為製造」。隔年12月,給事中褚成博向朝廷奏請南北洋大臣籌款在內地廣設絲紗廠,並令各將軍督撫視情況一同辦理,此舉為朝廷所讚許。當時,擔任兩江總督的張之洞不僅同樣支持繅絲織稠,更強調「紡紗為織布之本」,在蘇州、鎮江、南通、無錫等地勸說紳商投資並開設紗廠。地方上則有蘇州商務局陸潤庠興辦蘇綸紗廠,南通商務局張謇創辦了大生紗廠。晚清經濟政策同時也推動了其他包括金融、燃料、運輸等近代產業的發展,社會整體經濟環境的改善,有助於棉紡織工業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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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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