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廢除威瑪憲法與建立第三帝國
威瑪憲法是二十世紀最自由、最民主的憲法之一,結構嚴密,設想巧妙,看似足以保證民主制度的實行。其內閣制效法英、法,總統制學自美國,人民複決制則借鑒瑞士。比例代表制和選票名單制是為了防止浪費選票,同時使少數派也能夠擁有議席。威瑪憲法宣佈政治權力來自人民;年滿二十歲,不分男女,都享有選舉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個人自由不可侵犯,有權自由表達意見,結社或集會自由,信仰和良心自由等。但是設計不免有弊端,如比例代表和選舉名單制雖可防止選票的浪費,卻造成眾多的分裂小黨派,使國會沒有一個穩定的多數派,導致政府不斷更迭。憲法起草人曾主張解散普魯士等單獨的邦,改為行省,加強中央集權,但被國民議會否決。憲法規定總統有緊急狀態下的獨裁權,在希特勒上台前的三任總理都是未經國會授權,而是應用這一條款行使行政權的,德國的民主議會制度在希特勒上臺前已名存實亡。所以人們常說威瑪憲法本身埋葬了威瑪共和。按照威瑪憲法,陸軍應該從屬於內閣、議會,事實上軍官團(及參謀總部)反對共和。合法選出的政府未能建立一支效忠於其民主精神、服從內閣和國會的新陸軍,是共和國的一個致命錯誤。還有德國的司法系統、警察系統、大學教授、工業巨頭、高級官員等,都是反民主的勢力,而在德國所有這些強大的舊勢力在一戰後沒有動搖,他們民族主義的、反民主、反共和的力量強大,所以威瑪共和國一誕生就搖搖欲墜。凡爾賽和約更給德國蒙上一層陰影,馬克貶值、法國佔領魯爾工業區,對德國經濟造成致命的打擊,馬克崩潰,變成廢紙。工業巨頭、陸軍從中反而得到好處,普通民眾卻在痛苦和絕望中拋棄了共和國。希特勒就利用社會動盪不安、威瑪政府失去威信的時機,擅長宣傳,獲得各階層支持。納粹黨人數在經濟大恐慌後迅速擴展,支持者愈多,納粹黨在國會的席次也愈多。1932年7月31日的國會大選,納粹黨已由第二大黨躍升為第一大黨,希特勒因為納粹黨的席次未達50,無法登上總理之職。總統興登堡為了政局的穩定,於1933年1月30日任命希特勒為總理。希特勒以合法方式上台,意味著威瑪的民主和法治憲政的毀滅,德國人14年來要想實行民主制度的告終。1933年3月23日國會通過《授權法案》(Enabling Act),授權總理在毋需國會諮詢下草擬及通過法例,有權解散國會及修改憲法。共和國憲法被廢,希特勒成為合法的獨裁者。希特勒自認為繼承神聖羅馬帝國(第一帝國)、普魯士建立的德意志帝國(第二帝國),稱他所建立的為第三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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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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