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籌組聯合國
與凡爾賽和約一樣,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和約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是建立國際組織。舊有的國際聯盟無法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1946 年 4 月正式被解散。不過世界各國依然相信應該建立一個國際組織,來負起推動世界和平的任務。1945 年 2 月,在雅爾達會議當中,達成的協議其中一項就是建立新的國際組織,儘管美國總統羅斯福突然間去世,但籌建國際組織的會議仍然繼續召開。6 月 26 日,大會通過憲章,規定新建立的世界組織定名「聯合國」,他將建立在「一切熱愛和平的國家主權平等的原則基礎」上。聯合國的主要機構將有:(1) 聯合國大會,由全體會員國所組成。(2) 安全理事會,由美國、英國、蘇聯、中國和法國等常任理事國和經過大會選舉產生的其他 10 個非常任理事國所組成。(3) 秘書處,由秘書長以及所屬職員所組成。(4) 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由大會選舉產生的 18 個會員國所組成。(5) 託管理事會。(6) 國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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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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