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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里甲正役之外,明初又有「雜泛」之役,凡官府需要大量人力,而里甲正役不足以滿足需求時,就按戶僉派。雜泛之役包括經常性的「常役」與臨時性的徵發兩種。如糧長、解戶、馬船頭、館夫、祇候、弓兵、皂隸、門禁、廚斗等,為經常性的「常役」;如砍薪、抬柴、修河、修倉、運料、接遞、站舖、閘河夫之類,因事編僉,是屬於非經常性的雜泛之役。所謂「均徭」,指明英宗正統(1436-1449)以後,許多地方將部分經常性的雜泛之役加以整併,平均分攤在男丁身上,故稱「均徭」。此外,均徭將僉派的單位由「戶」改為「甲」,使均徭像里甲正役一樣,可以輪流服役。例如江南常山縣,「自稅糧以外,一年里甲,一年糧長,一年丁田,一年均徭,一年造冊,十年之中,五作而五休之,少得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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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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