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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在光緒末年推動新政前,一直都不願在中央機構設立佐理業務的幕僚官員。可是朝野對中央各部書吏長期敗壞政事,已難容忍。因此清末新政決定裁撤各部書吏,增聘幕職官員來取代。各部的承政廳、司務廳等,就是新設的幕僚單位。民國二年,袁世凱下令國務院的幕職單位改稱秘書廳,設秘書長主其事。各部幕職單位改稱秘書、參事,上述官稱並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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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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