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發出獵鹿證
荷蘭人佔領台灣做為殖民地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將台灣當時可做為貿易的物產,用來做為他們從事商業行為的資源。而當時在臺灣的物產中,吸引他們注意的物品,鹿皮是其中之一。為了有效的控制鹿的捕捉數量,當時臺灣的獵鹿是以「企業管理」的方式來經營,因此在當時荷蘭人所開放的獵鹿區中,就出現了由牧師來負責管理出售獵鹿證,管理獵鹿事情的狀況。獵鹿證的出售,又依照獵捕的方式而有不同的價錢:用捕獸機抓的,每一個人每天要繳1里爾(荷蘭幣,等於現在的台幣約40元);用陷阱的方式抓的,每一個人每天要繳15里爾(荷蘭幣,等於現在的台幣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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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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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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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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