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法幣政策
國民黨政府廢兩改元後,歐、美各國因世界經濟不景氣,紛採貨幣貶值政策;1934年6月,美國政府又實施「購銀法案」,提高白銀收購價格,使中國白銀大量外流,造成通貨緊縮,匯價上升,輸出困難,工商凋零,形成經濟危機。為求穩定幣制,南京國民政府採納英國財政專家李茲羅斯的建議,於1935年11月,實施法幣政策。主要內容為:統一貨幣發行權,以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後加中國農民銀行)所發行的鈔票為法幣,其他銀行不得發行;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支收付,概以法幣為限不得行使現金;禁止白銀流通放棄銀本位制,採用金匯兌本位制等等。法幣政策的實施統一了幣制,是中國貨幣制度的進步,在實行初期對國家社會經濟的發揮了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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