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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不是追名逐利,而是與自己對話;理解與尊重讓溝通更有力。
資訊
領域:藝術領域-藝術
學習階段:國小5-6年級(三)
學習內容:音E-Ⅲ-3 音樂元素,如:曲調、調式等。
音A-Ⅲ-3 音樂美感原則,如:反覆、對比等。
音A-Ⅲ-3 音樂美感原則,如:反覆、對比等。
學習表現:1-Ⅲ-4 能感知、探索與表現表演藝術的元素、技巧。
1-Ⅲ-5 能探索並使用音樂元素,進行簡易創作,表達自我的思想與情感。
2-Ⅲ-1 能使用適當的音樂語彙,描述各類音樂作品及唱奏表現,以分享美感經驗。
1-Ⅲ-5 能探索並使用音樂元素,進行簡易創作,表達自我的思想與情感。
2-Ⅲ-1 能使用適當的音樂語彙,描述各類音樂作品及唱奏表現,以分享美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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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時請標示資料來源:明志科技大學
2025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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